11月13日下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第16次城区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集中查处行动。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刘利:为加强责任,确保整治效果,现将通知如下,各中队由民警带队组织,带一部警车,一车5人...…

  此次集中查处的范围包括:对在城区上路行驶的无标志牌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以及老年代步车;对私自加蓬改型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对违法载人的三轮车;对无证驾驶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四类行为,上述行为车辆一旦上道路行驶一律进行查处暂扣。

  民警:今天对你三轮车进行暂扣,暂扣的理由是:第一,你出示不了你的行车证;第二,你走禁行路段。

  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对未取得标示牌和登记证的城区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禁止在济祁高速以西、西环路以东、淮海大道以南、沱河以北城市区域内行驶。对已取得登记证和标志牌的城区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禁止在城区东方大道东环路至牡丹路路段、芒砀路欧亚路至沱滨路路段、中原路欧亚路至沱滨路路段通行。

  交警大队新城中队民警 汪峰:随着咱们这个整治力度的加大,净化了城区道路的通行秩序,也对这个居民起到一定的教育,同时提醒了广大出行的居民,要平安出行、文明出行。

  同时也提醒市民,已取得登记证和标志牌的城区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要严格依法在规定区域内行驶,并随身携带登记证,并按规定地点有序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来源:永城融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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