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批复,同意宁阳县20余公顷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
近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网站
公布了一批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公告,
其中,
包含宁阳县2018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
批复意见显示:同意将宁阳县上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同时征收上列建 设用地,总计土地 20.3123 公顷。
具体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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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
编辑/孙玉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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