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1男子在文山州肇事後逃逸8年,結果……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2018年11月19日晚,文山市公安局通過布控系統比對發現疑似網上追逃人員王某出現於文山市某娛樂場所,文山市公安局臥龍派出所迅速出警覈對身份信息,而此人正是多年前在廣南交通肇事後逃之夭夭的王某。

11月20日,廣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處理民警風塵僕僕趕往文山與文山警方對接,並連夜返回廣南,將逃亡八年之久的交通肇事逃逸逃犯王某押解歸案並迅速提訊,王某供認不諱,至此,廣南2010年“4.8”交通肇事逃逸案告破。 案情回顧

2010年4月8日,還未滿18週歲的王某無證駕駛一輛號牌爲雲HC1252的普通二輪摩托車載張某由珠琳以兔駛往珠琳方向。23時30分許,行至XW42線K62+120路段,車輛向左駛出道路翻入路邊乾涸水溝,造成王某、張某兩人不同程度受傷和車輛受損,張某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於2010年4月9日凌晨死亡,王某父母支付了喪葬費用,王某返家養傷期間卻從此不見了蹤影,家屬不知其蹤。經審訊,王某外出後一直留在文山打工,後娶妻生子組建了家庭,今年還購買了一輛汽車。

八年間,事故中隊的中隊長換了一屆又一屆,事故民警換了一茬又一茬,但始終沒有放棄對王某的追查工作。期間,辦案民警順線追蹤,多次抽調警力摸排王某的具體情況和落腳點,反覆做其親屬的思想工作,勸其投案自首,但苦於線索有限,案件一直未有進展,王某沒有抓捕歸案始終是事故民警心頭的一塊重石。

王某當年實施了無證駕駛造成了人員傷亡的事故,其逃避責任的行爲正是因自己法律意識的淡漠、僥倖的心理和不堅守道德底線,終究要爲自己的行爲付出沉重的代價。

目前,王某被拘押於廣南縣看守所,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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