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5日,黎巴嫩政府官方公報發佈了黎經貿部關於鋁型材反傾銷調查的初裁決定。根據決定,黎對原產於中國和阿聯酋的相關鋁型材產品分別加徵20%和14%的臨時反傾銷稅。該措施的期限爲4個月。涉及產品稅號爲76041090、76042100、76042990和76109090。如果進口商爲本地註冊工廠,進口涉案產品作爲本地主要產業的原材料,則不必繳納該反傾銷稅,但須由黎海關按照工業規範進行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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