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大才子!兩宋第一,甚或是中華數一數二,竟因歐陽修避諱而與狀元失之交臂!

這些網友的這種說法來源於一個傳說:宋代大才子蘇軾參加科舉考試,寫了一篇文章,驚豔了所有考官。結果,就在大家一致認爲應該給他“狀元”的時候,主考官歐陽修出面了。他說這篇文章可能是他的弟子曾鞏寫的,如果這是那樣,他要避諱。所以就將蘇軾的這篇文章改成了第二名“榜眼”。由此,蘇軾蘇東坡,這位北宋第一的大才子,竟與狀元失之交臂,令人唏噓命運捉弄!

這個傳說流傳極廣,甚至幾乎所有的介紹蘇軾的書中都這麼說。

真是這樣麼?真是因爲歐陽修的忌諱讓蘇軾與狀元失之交臂?

大烏龍!

圖1 歐陽修(1007年-1072年)

一、大烏龍事件揭祕

再次重申一下,整件事是一件大烏龍!

首先介紹一下,北宋開始對卷子採用“糊名法”,就是判卷時把考生的姓名糊住,以免考官與考生是熟人,因而照顧,有失公允——這種那個方法經由宋朝發明,流傳千年,漂洋過海,時至今日已經成爲全球通例,爲考試的公正嚴明做出巨大貢獻!

而傳聞中歐陽修會“猜錯”,聯想此法,倒是讀者覺得真實可靠!

但是,整件事仍然是烏龍!

爲什麼?

重中之重地介紹一下科舉考試,科舉考試分中央考試和地方考試。地方考試分四級,分別是鄉試、縣試、會試;而中央則有最高一級考試——殿試!主持前三場的是大臣,而主持最後一場的是皇帝。因此前三場誰的第一,由主持的大臣說了算;而最後一場,則由皇帝說了算!

最後再說一句,“狀元”、“榜眼”、“探花”是殿試高中一甲進士及第的頭三名的稱謂!

也就是說,“狀元”、“榜眼”、“探花”是誰,由皇帝說了算!

所以,不可能出現歐陽修爲了避諱,改蘇軾“狀元”爲“榜眼”的可能!

圖2 蘇軾(1037年—1101年),世稱蘇東坡

二、烏龍事件真相

但這件事,本身卻有。只不過,讓人張冠李戴了!

整件事是怎麼回事呢?

那就得從北宋嘉祐元年(公元1056年)說起了。那年,年僅二十一歲的蘇軾首次出川赴京,參加朝廷舉辦的汴梁的會試——注意,是會試——這次考試,蘇軾一出場就轟動了整個汴梁,這倒不是因爲他顯示出了很有才華,而是這一次,他是父子三人同時考試:父親蘇洵、蘇軾與十九歲的蘇轍!而當時的主考官,就是文壇領袖歐陽修。

大才子蘇軾果然不負衆望,一篇策論《刑賞忠厚之至論》,一下子把主考官歐陽修和副主考梅堯臣震住了!當時的歐陽修正在銳意改革北宋文風,這篇文章以其清新灑脫的文風迎合了二位考官的胃口!

但當梅堯臣提議將這篇文章定爲會試第一名的時候,歐陽修拒絕了!原來,歐陽修的弟子曾鞏也參加了這場考試。歐陽修懷疑這篇文章爲曾鞏所作,爲了避嫌,使他只得第二。

這就是整件事的真實本末!

另外一件與這篇文章有關的傳聞是,蘇軾在文中寫道:“皋陶爲士,將殺人。皋陶曰殺之三,堯曰宥之三。”歐、梅二公自詡博極古今,卻不知這幾句話的出處。等到蘇軾謁謝,便問蘇軾,蘇軾答道:“何必知道出處!”承認是自己編的!由此傳下了蘇軾編典故的美談!

圖3 曾鞏(1019年—1083年),字子固

三、那一科真正的“狀元”、“榜眼”、“探花”又是誰?

查宋史,蘇軾於北宋嘉祐元年(公元1056年)參加京城會試取得第二名,隔年,也就是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參加丁酉科殿試。這一科登進士第者達388人!別的不說,唐宋八大家中三蘇與歐陽修的弟子曾鞏都參加了!可謂羣星璀璨!

查:中一甲第一名狀元的是章衡,第二名榜眼是竇卞,第三名探花是羅愷!

而才華橫溢的蘇軾實爲進士二甲(當時稱爲乙科)。

難能可貴的是,這三位才子與蘇軾一樣,不僅有才,且爲人正直厚德,後來都造福一方!

圖4 章衡(公元1025年—公元1099年)字子平

四、文武兼備的狀元——章衡

要說讓章衡當狀元,那可一點都不輸於蘇軾。蘇軾是大才子,而章衡則是文武兼備!

章衡,字子平。建州浦城縣人。授將作監丞、湖州通判。仕至寶文閣待制、集賢院學士、知鄭州。

他做官的時候,曾經查出有喫空額的即奏請皇帝裁免,並指出三司經費領取不知多寡而無預算,急用時向百姓徵收,急促逼迫,苦其難供。建議作好預算,徵收前下達,使公私都有利,最後連三司都害怕!後來,他還曾出使過遼國,看見遼國國主輕慢,章衡連發三箭,箭不虛發!震動整個遼國!堪稱文武兼備!

對章衡,蘇軾還曾高度評價:“子平之才,百年無人望其項背!”

圖5 蘇軾的書畫作品

五、仁厚“強項令”的榜眼——竇卞

竇卞,字彥法。曹州冤句縣人。初授大理評事、汝州通判。仕至天章閣待制、判昭文館、將作監。

竇卞是一個“強項令”。竇卞被任命爲開封府推官時,朝廷下旨禁止金子買賣,皇城守卒捕獲一人,按權限屬於竇卞處治,有人來求情。竇卞上奏說:“真宗行此制,是從內宮開始,今不把抓到的人正法,無以示於天,且非祖宗立法本意。”英宗說:“對,文王‘刑于寡妻,至於兄弟,以御於家邦'說的就是這個意思。”同意了竇卞的請求。後來竇卞又出知深州。熙寧初年(公元1068),滹沱河水決口,又發生了大地震。逃難的民衆接連不斷,竇卞於是發放了庫存糧食救濟他們。管理庫房的官吏告訴竇卞:擅自分發糧食是要犯罪的。竇卞說:“我願以自己的性命爲代價頂罪。”隨後,竇卞請示了朝廷。神宗皇帝下詔嘉許了他放糧的事情。

圖6 宋神宗趙頊(1048年-1085年)

六、事必躬親,公正嚴明的探花——羅愷

羅愷,字次元,號海如。江西龍川縣人。初授大理評事、州通判。歷官屯田員外郎。

羅愷以大理評事的頭銜通判(太守的助手)吉州(今屬江西省)。適逢吉州太守空缺,且州內情況複雜,政務繁忙,衆人擔心愷難以勝任。然他代理太守一年,事必親躬,以仁恕愛心處理民事,彈劾違法官吏,以至上下對他都肅然敬畏。

圖7 蘇軾的書畫作品

七、最後的話

在此,筆者還想多說幾句:

首先,沒當上狀元,但是一點都不影響蘇軾成爲兩宋之際偉大的文學家!甚至,筆者認爲,不是蘇軾不配當“狀元”,而是“北宋狀元”名頭太小,老天不願叫一個大名鼎鼎的蘇才子屈尊,才免去了狀元之勞!之後,蘇軾開始了文學特別是宋詞井噴式的創作,用自己的才華書盡了祖國壯美的河山!

第二,蘇軾雖然沒有當上狀元,但狀元榜眼探花三人卻也都授受良臣——章衡、竇卞、羅愷三人品格貴重,德才兼備,爲大宋的中央社稷和地方黎民做出了應盡的貢獻,同時也說明了當時北宋的人才選拔制度——科舉制度取捨得當,最終促進了北宋的繁榮!

最後,文中開篇提到的故事,雖然有以訛傳訛的部分,但裏邊有真實的部分,也說明了北宋自宰相歐陽修始,以身作則,維護政治公平正義,杜絕科舉營私舞弊行爲!這不正是千載以來中華民族的精神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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