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車才十分鐘,再返回時,發現停放在路邊的轎車右前車窗玻璃被砸,放在車內的腰包被盜,是何人所爲?又是如何在這麼短的時間內下手呢?

近日,公安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盜竊案。

案情回顧

2018年4月,公安縣埠河鎮的陳某駕駛一輛摩托車載着羅某來到公安縣夾竹園鎮,見到一輛白色越野車停放在一農戶門前,車附近有幾人在掃墓,二人估計那幾個掃墓的人還要到下一個地點掃墓,遂在一旁觀望,伺機盜取車內財物。待車主上車之後,二人尾隨該車來到下一個掃墓地點,趁車上人員下車掃墓之機,陳某將所駕摩托車停放在該車附近,羅某拿着事先準備好的鐵棍將車窗玻璃砸碎,盜取車內的兩個包後逃離。

兩個人、一輛摩托車、一根鐵棍,四個月的時間,竄至石首、公安、湖南安鄉等地,盜竊作案4起。

2017年11月,羅某和陳某密謀實施盜竊,二人騎車來到湖南省安鄉縣,伺機尋找作案目標,因未找到合適的目標,二人在安鄉縣休息了一晚,準備第二天返回公安縣,當駕駛至安鄉縣一加油站時,見一輛藍色貨車車窗未關閉,便起了盜竊之心,二人將貨車內一棕色男士挎包盜走後迅速離開現場。

2018年3月,羅某和陳某來到公安縣獅子口鎮,見一輛小型越野車停在路邊,陳某用手搭在該車車窗玻璃上觀察車內有無財物,發現車內有兩個包後,回到摩托車上在旁望風,羅某用鐵棍將奧迪車後排左側玻璃砸破,盜走男士胸包斜挎包和女士雙肩揹包各一個。

2018年4月,羅某和陳某來到石首市新廠鎮一公墓附近,見一輛銀灰色轎車停在路邊,車內無人,便起意盜竊,陳某騎摩托車在旁望風,羅某用鐵棍將大衆車副駕駛車窗玻璃砸破,盜走一男士腰包。

經審理,公安縣人民法院認爲,羅某、陳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多次結夥盜竊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爲均構成盜竊罪。遂判決羅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陳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另外,二人共同退賠被害人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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