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挺好的日子,一個項目把自己做進去了。"李飛鵬告訴時間財經。

李飛鵬2018年參與了池州超威電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超威電力")在池州當地建設的5.98MW光伏電站項目,該項目已於2018年8月驗收併網,並投入使用。但李飛鵬爲代表的參與項目建設的數十名農民工,至今依然有105萬元工資尚未結清。

誰在說謊?百億超威動力“欠薪”農民工105萬調查

資料:天眼查、採訪對象提供製作:時間財經

公開資料顯示,池州超威電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池州超威")是港股上市公司超威動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超威動力")的全資子公司。目前超威動力市值超過30億港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超威集團總資產174億元,其中流動資產104億元,包括賬面上持有的貨幣資金42億元;此外,超威集團同期流動負債總計99億元,包括28.5億元短期借款、15.6億元應付票據和22.8億元應付賬款。

EPC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山東航禹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航禹")項目經理梁審龍告訴時間財經,該項目由中國電建集團貴州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貴州電建")承包,後者整體分包給山東航禹,項目總金額3200多萬元,至今拖欠工程款1300多萬元,其中就包括農民工們的工資。

得知池州超威再次拒付剩餘工程款後,1月6日上午,李飛鵬和其他3個工友一起趕赴浙江,在超威集團大門口馬路對面拉起橫幅維權。他說,不到1分鐘橫幅就被保安沒收,超威集團以擾亂單位秩序爲由報警後,他們被帶到派出所教育並在保證書上簽字後才離開。

"我也不知道現在怎麼辦。"李飛鵬說自己不敢繼續待在浙江,眼看年關將至,李飛鵬愈發着急。"我現在白天想,晚上也想,只想把自己的錢要回來,把該(欠)人家的錢都還了。"

"坑的都是熟人"

李飛鵬老家在山東德州,2013年開始做包工頭,主要做電氣工程類的項目。"我們和山東航禹是多年合作的關係,這幾年我主要做的就是航禹的項目,在北京、江浙滬,還有濟南當地都做過。"

2018年初,山東航禹中標池州超威的光伏發電項目後找到了李飛鵬,委託他召集工人負責電氣、高壓設備的安裝等工作。他說,他找來的農民工80%以上都是經常和自己乾的"熟人",其中既有自己的一個村裏的同學、朋友,也有家裏長輩介紹來的。

"他們都願意和我幹。因爲之前幹活的時候我這邊工資發放最及時,每年都是8月15日發一次,年底發一次,從來都沒有拖欠過這麼久。"李飛鵬說,"說句難聽的,坑的都是熟人。"

山東航禹的梁審龍告訴時間財經,爲了這個項目,李飛鵬前後找來100多人次的農民工,勞務費用總計310萬元,已經支付227萬元,還有82萬元尚未支付。

李飛鵬告訴時間財經,自己一直和山東航禹簽訂"背靠背"用工協議,甲方付多少,他們就給我們付多少。"這麼多年從沒出過問題,項目驗收後就能拿到大部分費用,剩餘10%左右的也會在質保期結束後到手。"

"2018年8月併網,一般來說2018年底就應該付給我。但池州超威一直沒有給山東航禹結清工程款,2018年底的時候他們之間簽訂了一個付款協議,說是在2019年6月付清。"李飛鵬回憶道,他拿着協議去安撫兄弟們:"看到有協議在,工人們想一想也就選擇忍一忍。幹活的工人都知道,超威廣告做的這麼硬,肯定不會有問題。"

6月沒收到錢,到了去年底還是沒有。李飛鵬的壓力越來越大:"我是工頭,農民工兄弟們天天給我打電話,我手上實在沒錢,不然我先墊付都行。"

"我的這些兄弟們,有的給孩子買了房,每個月要還好幾千的房貸;還有家裏老人年紀大了,每個月要去醫院檢查身體,每次就是上千塊;還有的人孩子上學,等着錢交生活費……"李飛鵬自己的生活也被池州超威項目這個"大單"壓得喘不過氣來。

"我做工程6年了,以往每年可以掙個10萬、20萬,也算小有積蓄,要了二胎,還在老家貸款買了車和房子。如今攢的20多萬都墊了這個項目,還欠着工人們60多萬。"李飛鵬今年也接了幾個十來人的小項目,但這些總價1、20萬的項目實在填不上超威的窟窿。"我也不好意思去找航禹,他們也是受害者,墊資幹這個活。"

"最主要的就是,活幹了,幹好了,也併網了,現在不給錢。"李飛鵬很無奈:"今年這個項目能給我一半,給個50萬元,我就能過個好年。欠的都是親戚朋友,我要是不借錢還了,我都不好意思回家,別的工地上都結了錢,就這個工地上拖着。"李飛鵬說。

爭議焦點

事情還要追溯到2017年。當年12月,總承包商貴州電建與業主單位池州超威簽訂《池州超威電力有限公司5.98MW屋頂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合同》,並把項目完整分包給山東航禹。

項目地位於池州市青陽縣丁橋鎮,山東航禹負責發電施工。合同採用項目EPC總承包合同固定單價爲5.39元/瓦,以合同約定的發電瓦數計算,總價款約3134萬。

根據原合同約定,付款方式爲合同生效7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20%,組件、逆變器、支架等主要設備到場驗收合格後7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40%,同時扣除10%作爲質保金,併網發電驗收合格後支付剩餘40%,質量保證金在併網發電驗收十二個月予以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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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梁審龍提供

合同簽訂後,山東航禹於2017年12月25日開工,並於2018年8月16日併網發電投入使用。經雙方確認,最終裝機量爲5767.74kWp,根據合同固定單價5.39元/瓦結算爲3109萬元。此外,還因池州超威變更設計、增購二期用二次設備等原因,總計增加費用11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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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超威池州項目付款協議》

梁審龍說:"總共3228萬元工程款,業主前後三次支付1126.9萬元。2018年12月份我們和業主達成了一份和解協議,重新安排了剩餘工程款的付款進度,之後收到了767萬元工程款,這也是我們收到的最後一筆,還剩1334萬元尚未支付。"

他展示了一份付款協議,主要包含5個條款:包括在2018年12月31日前池州超威支付767萬元工程款;承包商不追究池州超威延遲付款的責任;承包商優先承包二期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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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超威池州項目付款協議》

如圖所示,最重要的是協議的第三條:池州超威承諾在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除質保金外的所有剩餘款項,並承諾在2019年12月31日支付質保金。但執行的前提是基於"乙方整改項目驗收中的問題合格",承包商需要在進度款支付一個月內整改完畢,而這也成爲後續爭議的焦點。

"2019年6月31日池州超威並沒有如期付款,我們2019年20多次到他們總部去談,每次說得好好的就是不執行。最後到了2019年11月,我們選擇向法院起訴業主。"

據梁審龍提供的一份庭審筆錄掃描件顯示,該案於2019年12月20日在青陽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辯訴雙方爭論的焦點在於《付款協議》中規定的項目驗收中的問題是否合格,池州超威的辯護人提出了5-6個未整改問題,比如電纜沒完全直埋、合同中約定的監控設備未施工等;原告則質疑相關證據的真實性。

"法院要我們先整改不合格項,但項目投入使用超過1年,卻直到接到法院起訴才通知我們整改,實際上現在也已經超過原本的質保期3個月。"梁審龍說。"目前項目發電正常,一年發電量600萬-700萬度,產生的經濟價值在500萬元-600萬元,供給超威集團旗下生產蓄電池的安徽超威電源有限公司。"

"現在這個項目還欠着37名農民工105萬元,從去年一直欠到現在。總額400來萬的合同,我們已經支付了75%,現在收到的合同款是60-65%,我們也墊付了超過10%。"池州超威電力項目也讓山東航禹揹負了極大的資金壓力,梁審龍介紹,工程分包利潤率很低,項目一般只有5-10%的毛利,這個項目毛利只有不到200萬元。現在欠着1300萬元,積壓的材料設備款就有近千萬,而公司一年的利潤也不過300-500萬元。

"我可以拍胸脯說,成立七年山東航禹沒有過一次違約。"梁審龍說:"我個人還是期盼每家公司每個人要按時履約,要對法律有所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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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中爭論的一個焦點是,超威集團或者超威動力是否有義務對子公司池州超威的債務問題有連帶責任。對此,北京京安律師事務所張越律師告訴時間財經,超威集團承擔責任的前提是法人人格混同或者資本不足。池州超威是超威集團的全資子公司,應當由池州超威來舉證證明與超威集團並未人格混同。資本不足的情形主要指股東未實繳出資,股東需要在出資義務範圍內承擔責任。

對此,時間財經嘗試聯繫超威集團,截至發稿時,多次撥打超威集團的電話和天眼查記錄的池州超威電話,撥通後均無人接聽;發送採訪函至超威動力投資者關係部郵箱,同樣未收到任何回覆,這也導致很多信息無法得到覈實。

最新消息是,項目所在地安徽青陽縣政府已經介入。梁審龍表示,他們接到通知,縣裏人社局通知農民工代表1月10日攜帶資料到當地協商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部分的問題。(北京時間財經歐陽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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