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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韓國國會議長宣佈法案通過(紐西斯通訊社)

海外網1月14日電 13日,韓國國會全體會議在最大在野黨自由韓國黨缺席的情況下,表決通過《刑事訴訟法修訂案》和《檢察廳法修訂案》。根據新法案,今後檢方對警方偵查活動的指揮權將被取消,兩者之間的關係,時隔65年從上下級變爲相互協作。

韓聯社稱,韓國檢察機關改革立法由此畫上句號,總統文在寅的頭號競選綱領終於兌現。

法案通過後,韓國執政黨共同民主黨對此表示歡迎。據《朝鮮日報》報道,當天,該黨連夜舉行慶祝宴會,50多名議員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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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國會全體會議現場(韓聯社)

根據韓國1954年制定的首部《刑事訴訟法》,韓國目前實行的是"檢警一體化"原則,檢察官領導警察,指揮偵查,其偵查權涉及到全部偵查領域,被稱爲"刑事犯罪偵查之王"。而且,檢察官被賦予近乎獨佔的公訴權,可獨立地行使檢察權,個人代表國家提起公訴,並在起訴書上籤署檢察官個人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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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總統文在寅(news 1)

韓國檢察機關權力過大,一直以來被詬病。文在寅從競選時開始,就主張對檢察機關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

2019年12月30日,韓國檢察機關改革邁出重大一步,國會表決通過《關於設立高層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的法案》,允許成立獨立的反腐部門。此舉可以從制度上制衡壟斷公訴權的檢方。

如今,檢警偵查權調整法案也獲得國會通過,檢方對警方偵查活動的指揮權將被取消,警察則被賦予初步偵查權和階段性結案權,案件偵辦自由裁量權將大幅提升。

今後,檢方立案範圍僅限於貪腐、經濟、公職、選舉、軍工、巨災等總統令規定的重要犯罪、警察公務員犯罪和司法警察移送的相關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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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總長尹錫悅(韓聯社)

在向警方分權的同時,檢方對警方辦案的司法管制機制也得到加強。檢方繼續保有公訴權,並有權要求警方補查。檢方還有權在發現警方違法濫權侵犯人權時要求移送檢方,責令改正,要求處罰。韓國執政黨還計劃繼續推進警察、法院等司法改革立法。

韓聯社稱,隨着《關於設立高層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的法案》和設立調整檢警偵查權的法案在國會通過,文在寅政府的檢察改革兩架馬車的立法工作全部收官。(海外網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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