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中鹽股份已完成混改項目的資產重組工作和產權交易所掛牌、摘牌、遴選、投資者二次報價、增資協議談判工作,擬引入投資者13家,總投資額30.6億元。2018年,中鹽股份混改被列爲國家鹽業體制改革重點工作任務之一,並開始公開徵集和接洽投資者。

新京報訊(記者 王思煬)9月19日,中國鹽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鹽股份”)增資項目簽約儀式在北京產權交易所舉行。目前,中鹽股份已完成混改項目的資產重組工作和產權交易所掛牌、摘牌、遴選、投資者二次報價、增資協議談判工作,擬引入投資者13家,總投資額30.6億元。此前,董事長李耀強在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將盡快啓動中鹽股份IPO進程,爭取明年申報材料。

混改在鹽業改革大背景下進行

中國鹽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鹽集團”)前身爲1950年成立的中國鹽業公司,現爲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國有大型企業,其體量位居世界第二、亞洲第一。2013年,依照整體改制上市的方式,中鹽集團聯合廣東、安徽、重慶、山西、天津、浙江、江西等七省市鹽業公司成立中鹽股份。

對於此次混改,中國鹽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李耀強多次對外表示,其主要背景在於鹽改。“鹽改後引入了競爭機制,使得我們只有通過混改,才能夠提升競爭能力去適應鹽改。”

作爲鹽產能位居世界第一的“鹽業大國”,爲進一步完善食鹽監管機制,釋放市場活力,2017年,我國正式開始實施《鹽業體制改革方案》,取消食鹽產銷區域限制,改革食鹽定價機制和工業鹽管理。2017年年末,國務院再次發佈新修訂的《食鹽專營辦法》,鹽業改革步入提速階段。

在此期間,中鹽集團明確了“建設世界一流的國家鹽業公司+優秀化工企業”的戰略目標,而中鹽股份則被列爲國家第二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企業。

13家投資者總投資額達30.6億元

2018年,中鹽股份混改被列爲國家鹽業體制改革重點工作任務之一,並開始公開徵集和接洽投資者。同年11月,中鹽股份增資項目正式掛牌北京產權交易所,擬通過增資擴股方式引入不少於2家投資者。

最終,在會見近80家投資者後,中鹽股份按照“價值觀契合、戰略有協同、實力有保障”的標準確定投資者13家,總投資額達30.6億元。

對於本次投資者的身份,李耀強在近日接受媒體專訪時透露,13家投資者大致可分爲鹽行業企業、跨行業企業和戰略性財務投資者三類,包含廣東鹽業、溫氏集團、興業銀行等多樣合作對象,有助於進行業務互補、模式借鑑和財務支持等多方面發展。並提出,下一步將盡快啓動中鹽股份IPO上市,爭取明年申報材料,並將探索職業經理人制度、核心骨幹持股等舉措。

簽約儀式上,國務院國資委產權局副局長郜志宇表示,中鹽集團採用完全市場化方式,完成混改增資引戰工作,標誌着中鹽股份混改實現了“混”的目標。而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消費品司副司長曹學軍指出,鹽業改革方案的出臺是我國鹽業管理體制的一次重要變革。在本次混改增資中,中鹽股份引入了民營資本和其他社會資本,將對傳統國有鹽業企業深化改革具有示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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