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日(9月19日),新京報記者從魏圓圓及孩子生父崔先生處獲悉,北京市三中院於9月17日就此案作出民事調解,孩子3歲前由母親撫養,3歲至5歲由母親和生父共同撫養,5歲至18歲由生父撫養。新京報記者從魏圓圓處獲得的民事調解書顯示,孩子3歲前由母親撫養,孩子生父每週末可探視一次,每月支付一定金額撫養費。

(原標題:未婚媽媽“偷子”爭撫養權結案,孩子5歲後歸男方)

新京報訊 未婚生育者魏圓圓(化名)撫養權爭奪案有新進展。今日(9月19日),新京報記者從魏圓圓及孩子生父崔先生處獲悉,北京市三中院於9月17日就此案作出民事調解,孩子3歲前由母親撫養,3歲至5歲由母親和生父共同撫養,5歲至18歲由生父撫養。

北京市三中院作出的民事調解書。受訪者供圖

新京報此前報道,魏圓圓和崔先生於2016年7月未婚同居,次年10月生下陽陽,後因感情不和,魏圓圓搬離崔家。陽陽繼續與男方共同居住,女方可以探視。今年3月1日,魏圓圓將孩子從崔先生處私自抱走。一個月後,北京市朝陽法院將陽陽的撫養權判給崔先生,並判令魏圓圓每月支付3000元撫養費。魏圓圓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9月17日,北京市三中院對該案作出民事調解。新京報記者從魏圓圓處獲得的民事調解書顯示,孩子3歲前由母親撫養,孩子生父每週末可探視一次,每月支付一定金額撫養費;3歲至5歲由母親和生父共同撫養,其間,孩子每三個月輪流跟隨男女雙方生活;5歲至18歲由生父撫養,孩子母親每週末可探視一次,每月支付一定金額撫養費。

今日下午,魏圓圓告訴新京報記者,她開始提出的方案就是6歲前由她撫養,6歲後由孩子生父撫養。現在這個結果,她可以接受。孩子的生父崔先生也表示對調解結果滿意。

荀建國 本文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荀建國_NN7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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