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稿:近日,省财政厅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开展“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坚持在履行财政职能中负责守责尽责”专题学习研讨。厅领导和部分处室单位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厅党组书记、厅长罗建国主持会议并作主题发言,要求全厅各级党组织要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坚持严字当头,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推动财政党员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为财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一要认真学习认识,做到心中有责。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组织财政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精读深思,深刻领会、对照检视,强化敬畏之心、增强忧患意识,始终把责任记在心中、扛在肩上,不断增强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要全面对标对表,工作始终负责。全面对标对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原则、标准、任务、要求等,围绕财政服务高质量发展、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助力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保障改善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立足自身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主动担当、敢于负责,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在财政部门落地生根。

三要坚持严管厚爱,遵循问责标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管厚爱、激励约束原则,抓紧完善财政厅干部职工问责办法,对每个处室单位党支部、每位党员干部一视同仁,做到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通过精准规范问责,促进财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营造建功新时代、争创新业绩的浓厚氛围。

四要强化组织落实,发挥政治效应。进一步细化组织贯彻《条例》的措施,强化统筹结合、协调推进,加强对《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力支持驻厅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发挥《条例》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中的政治效应,真正使《条例》在财政部门、财政干部、财政工作、财政事业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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