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張能

  電影《無名之輩》裏的兩名悍匪,是的確不怎麼悍的,但又的確犯了非常嚴重的罪行。這兩名悍匪還是有所收斂,只搶劫了手機店,而沒有搶邊上的銀行。當然,按照其中一個悍匪“雞冠頭”胡廣生的說法,不搶銀行,不是害怕犯更重的罪,而是堅持自己做人做事的原則,希望一步一個腳印地做大事。一上來就搶銀行,走得輕浮,不夠踏實。

  “捲毛頭”李海根也是有所不爲的。

  他幾次阻止“雞冠頭”胡廣生殺人,當胡廣生想要幫助癱瘓女子自殺時,他說我不要做殺人犯的兄弟。由此阻止了胡廣生幫助癱瘓女子自殺。

  幫助別人自殺,哪怕是出自善良的動機,在法律上也的確要定故意殺人罪的。所以,“捲毛頭”李海根的樸實認識,作賊的底線,倒是合乎法律規定的。

  爲什麼我們不覺得電影中這樣的悍匪可惡?不只是因爲這兩個悍匪還有人情味,憨皮,或者本質上並不是太壞。更根本的是因爲電影的黑色幽默,並不是真在講兩個有點憨的搶劫犯的犯罪故事。

  它不是一個罪案電影,不是通過一起犯罪案件揭露和探討社會問題,關注、憐憫底層,而是把我們作爲人的困境一點點撕裂開,解剖給我們自己看,而這樣的困境,我們每一個人都是有的。

  “雞冠頭”胡廣生在腳踏實地的在做一件事,但他最終面對的搶來的“成果”卻是假的。

  在他心中,搶劫這件事是應該被別人認真對待的。他的原則是“我認真做這件事,你們抓我、殺我,都是我應得的”,然而別人把監控錄像拍下的搶劫畫面,在網上做成了鬼畜動畫,把他的認真當成了笑話。

  所以,胡廣生覺得自己的人格尊嚴受到了羞辱、消解、否定,他的腳踏實地,最終還是在別人的嘲笑中一腳踏空,落在虛無裏。好比唐僧師徒歷經了千辛萬苦到了西天,結果阿難、迦葉說經是要拿東西交換的。以爲如來會認真對待吧,結果如來也說阿難、迦葉說的是真的。

  這樣一來,之前的認真付出,似乎變成了一個笑話。還有存在的意義嗎?然後,會轉念一想,勸慰(欺騙)自己,爲了將來的普度衆生,終成正果,哪怕它是虛的,是假的,也是暫時的,片段的,是在爲“真的事業”付出的代價、犧牲。

  然而,這個心靈上的困境,恐怕永遠不會消失,會一直困擾在心中。它讓人懷疑人生中,是否真的存在值得認真對待的永恆價值;讓人懷疑自己沒有想象中那麼堅定,其實是會屈從於壓力,作出識時務的無原則退讓,最終一點點放棄自己的人格?同時又搬出崇高的藉口安慰自己?

  所以,這部電影不是講底層的人如何屈從於生存的壓力,從弱小卑微,掙扎着墮入違法犯罪深淵,而是講人無往不在枷鎖中,但應該堅持自己的人格和尊嚴;不是單講無名之輩的生存困境,而是講人的普遍的心靈困境。

  法律的懲罰是對犯罪者人格的尊重,一層意思是應該罰當其罪,罪刑相當,另一層意思是說,無論懲罰,還是救助,都應把人當作人對待,把人當作目的,而非工具。二者本質上都是講對人的人格的尊重,哪怕是對一個犯罪的人。

  美國著名導演奧利弗-斯通有一部電影《殺人犯日記》,講一個殺人犯在監獄中,靈魂得到救贖的故事。在不把他當人看待、侮辱他的衆多獄警中,有一位猶太獄警很特別,不在乎自己同事的眼光,把這個殺人犯當人看待,信任他,尊重他,甚至在進監房檢查的時候,故意把警棍放在一邊,而不擔心會被拿來作爲攻擊自己的武器。最終,在法庭上,這名殺人犯慚愧了,他自求死刑,因爲他覺得這是他應得的。

  如果人格尚存,就算是無名之輩,也總會被一些人記在心裏,哪怕對方也是無名之輩,但互相卻是重要的、珍貴的。別人不在乎,當笑話,又有什麼要緊?

  如果人格丟棄了,喪失了底線,就算把名字刻在石頭上,萬人舉手頌揚,又有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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