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製作/楊瑛

  主持人:入冬了,這些天天越來越冷了,患有嚴重風溼病的徐奶奶的腿又開始疼痛難忍,臥病在牀,痛苦不堪。可是誰又能相信就在兩年前徐奶奶因爲服用了一種“神奇的藥”而出現了“奇效”。這事兒,又是怎麼回事呢?話說2015年的秋天,徐奶奶的女兒聽人說有一種根治風溼病的“特效藥”,傳說這藥可神極了,神到喫了以後腿不疼了,人也可以到處走了。孝順女兒通過別人傳給的聯繫方式,很快“神藥”到手了。到手的“神藥”,給徐奶奶和她的女兒帶來了無限的期盼,他們不求可以到處走,只求長年臥牀不起的徐奶奶可以下牀,這就已經是菩薩保佑了。

  您還別說,“神藥”它還就是“神藥”,喫下這“神藥”的徐奶奶,關節還真的是不疼了,徐奶奶還真的就下了牀。更讓街坊四鄰驚訝的是,他們在街上還看見了提着菜籃子的徐奶奶。這一消息的傳出,讓同病相憐的人看到了希望,大家紛紛打聽這“神藥”。於是,這“神藥”越傳越神。

  可誰又知,這“神藥”喫了就不能停。只要一停,關節立馬就疼,根本就沒有治療的效果。沒辦法,徐奶奶只好不停地服用這“神藥”,一用就是兩年多。

  兩年之後,“神藥”也不靈了,怪事也發生了!感覺到關節疼得比以前還要厲害了不說,連身體的其它部位也出現了不明原因的疼痛。無奈之下,徐奶奶的女兒只好帶着徐奶奶到醫院求診。經過醫院檢查診斷,醫生告訴徐奶奶說,您是因爲服用了大量的激素而導致了骨質疏鬆,打個比方說,您現在的情況是“骨頭已經空了”。醫生的話讓母女倆驚恐萬分,她們搶着跟醫生解釋說從來就沒有喫過激素類的藥,只是喫了一種名叫“風溼骨痛寧膠囊”的藥,並把當初這藥的來源和服藥後徐奶奶身體發生的變化,都一一告訴了醫生。她們說着就把隨身攜帶的“神藥”也遞給了醫生。醫生接過藥一看,一切都明白了。醫生說,你們喫的是沒有治療效果的“藥”,而是一種含有大量激素類的藥。在你們之前也有患者因爲同樣的問題也前來就診過。

  於是,得知上當的母女倆立馬到派出所報了案。

  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後迅速立案偵查。經過偵查,一個用激素原料製售風溼病假藥的犯罪團伙浮出了水面。以馬林爲首的6名犯罪嫌疑人分別在河南、福建、雲南等地相繼落了網,隨後又有21名二線銷售人員被查處。

  團伙主犯馬林和郭軍,從2015年開始合夥做假藥生意,他們採用幾種不同的西藥爲原材料配製而成的“風溼骨痛寧膠囊”和“複方咳喘寧膠囊”兩種特效假“神藥”,並僞造了大量的藥品標籤、說明書、防僞標識、宣傳單等。他們的製假的分工是,由郭軍夥同女友負責加工生產,由馬林負責聯繫銷售。爲了讓求購假藥的患者順利打進求購電話而不被公安機關追查到真實的地址,馬林等人在出租的屋內還存放了“電話轉接器”,還安排了專人負責維護電話的接聽。三年裏,馬林、郭軍等人組織的犯罪團伙大量銷售假藥,從中牟利了238萬餘元。

  近日,公安機關以馬林等27人涉嫌生產、銷售假藥罪向檢察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審判。

  好,我們的故事到這裏就講完了,那麼今天的這個故事同樣是來自《檢察日報》微信公衆平臺“今晚九點半”欄目中的法律故事。接下來我們有請湖北省檢察業務專家聞業老師就今天故事中的法律問題給大家作以答覆。聞老師,您好!

  聞業:主持人你好,《武檢書聲》的聽衆朋友們,大家好!

  主持人:聞老師,您看其實在日常生活當中,有病亂投醫的事情是常有發生的,別說是徐奶奶了,如果是我,我想我也會試試這傳說中的“神藥”,所以我很想替大家問您一個問題,那就是我們如何來辨別人們傳說中“神藥”的真假?如何讓在病痛中的人們儘量少受或不受到傷害和欺騙?

  聞業:日常生活中人們普遍存在着這樣的一種心理,盼望有病能有一種特效之藥,藥到病除,期望早日從病痛中解脫出來。正是由於人們的這種救生的慾望,更容易被別有用心的人所利用,達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在此,告誡聽衆朋友們,發生疾病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到正規醫院問醫和治療,防止被他人利用,貽誤治療時機,甚至葬送生命。

  主持人:聞老師說的對,那麼在我們檢察機關審查這起案件的過程當中,我們還不斷地聽到許多的患者反映說這“神藥”的效果如何好,甚至還有不少的犯罪嫌疑人還拿這個來作爲辯解的理由。聞老師,您給大家說說這其中的緣由好嗎?

  聞業:你說的這個情況的確存在,所以檢察官特地走訪、詢問了專家和醫務工作者,包括生產廠家的證人,得到的答覆是:這些所謂的“神藥”中添加了大量具有抗炎和具有鎮痛作用的“布洛芬”“強的松”等西藥,犯罪嫌疑人將其進行混合、打磨成粉,然後裝入膠囊,再冠用所謂的“風溼骨痛寧膠囊”進行包裝,銷往全國各地,從中牟利。這些藥在短期內之所以服用後有減輕病痛的效果,原因很簡單,就是因爲這些藥屬於激素類藥物,具有鎮痛的功效,但長期服用副作用極大,極易誘發糖尿病、高血壓、骨質疏鬆,甚至會造成腎功能衰竭等危險。

  主持人:那麼今天我們既然說到假藥,那究竟什麼藥纔算是假藥,在法律上對生產銷售假藥都有那些規定呢?聞老師。

  聞業:《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生產(這裏包括配製)、銷售的假藥具有兩類,按假藥論處的有六類。結合本案的事實,上述犯罪嫌疑人的行爲,依據《藥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者以他種藥品冒充此種藥品的,法律規定爲假藥。所以馬林、郭軍等人的行爲觸犯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其行爲涉嫌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

  主持人:在我們檢察官審查這起案件的過程當中,一些假藥的銷售人員還辯解說自己不知道這些是假藥,只是覺得大家用了藥之後反映“療效好”才加入到這個銷售當中的。那如果這樣說來,本案中涉案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銷售假藥的主觀故意呢?

  聞業:針對上述的辯解,我個人認爲,行爲人主觀上有無生產、銷售假藥的主觀故意,是認定生產、銷售假藥罪是否成立的主觀要件。就銷售假藥人員而言,其主觀上應當具有明知是假藥而銷售的心理狀態。在主觀故意的認定中,行爲人的供述不是唯一的依據,應當綜合假藥配製、銷售來源是否正規、銷售價格是否合理、藥品包裝是否完整、藥品本身是否存在明顯瑕疵等,並結合行爲人的職業、文化程度等因素進行綜合分析判斷。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27名犯罪嫌疑人中,有12人是農民工或者退休人員,這些人不具備專業知識或相關從業背景,難以對藥品做出辨識和區分,也沒有證據能證明這些人明知銷售的藥品爲假藥,因此不能認定這些人的行爲涉嫌銷售假藥犯罪。在準確釐清了涉案人員的主觀故意後,檢察機關才以生產、銷售假藥罪對馬林、郭軍等15人提起了公訴。

  主持人:好,非常感謝聞老師以案釋法給予大家的解讀。那麼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確實存在着病急亂投醫的現象,尤其是患了絕症的病人更是如此,他們往往把人們傳說中的“神藥”當作救命的稻草,不惜一切的代價要買來試一試。在治療中如果說病情出現了一點點好轉,他們都會覺得這是“神藥”所起的作用,他們都會放大“神藥”的效果,並且還會把“神藥”分享給同病相憐的人。就是因爲犯罪份子掌握了人們的這種心理,纔打着“祖傳偏方”的愰子,肆無忌憚地製造和銷售假藥,以此從中牟取暴利,坑害百姓。我們希望大家聽完這個故事以後,要擦亮眼睛,拒絕街頭巷尾的小廣告,千萬不要再相信那些傳得神乎其神的“神藥”了,有病我們一定還要去正規的醫院就診和治療!

  親愛的聽衆朋友們,不知道您聽完我們這期故事之後有何感想,請把您的想法和意見告訴我們,也希望您能把這個故事轉發出去。因爲每一週、每一期、每一個故事都是我們的檢察官爲您精心挑選的,我們希望通過剖析這些故事中的法律問題,讓更多的人知法、懂法和守法。好,今天的《武檢書聲》法律故事就到這裏,親愛的聽衆朋友們,我們下週一再見。

  (文中人物均爲化名)

  

  業務專家介紹:聞業,武漢市江岸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四級高級檢察官。首屆湖北檢察業務專家,首屆全國優秀公訴人。個人微信公衆平臺:公訴人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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