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因違規操辦滿月酒、公款喫喝等問題 遂寧這2名幹部被處分

據遂寧市蓬溪縣紀委監委消息,近日,蓬溪縣紀委監委通報兩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1、鳴鳳鎮黨委副書記劉高祥違規操辦滿月酒問題。

2016年12月,劉高祥爲其次子舉辦滿月酒,未按規定向鳴鳳鎮黨委書面申報,並收受18名管理服務對象禮金共計6000元。2018年9月,劉高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收受禮金已全額退還。

2、羣利鎮金豬村原主任唐曉華違規公款喫喝問題。

唐曉華在擔任金豬村主任、村委委員(主持村委工作)期間,金豬村在2011年1月至2017年3月違規產生生活費16498元,特別是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後,仍然存在違規接待問題。2018年10月,唐曉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違紀費用已全部追繳。

來源:蓬溪縣紀委監委

編輯:胡 倩

責編:陸小曉

審覈:週一帆

監製:杜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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