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谈会全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年”、“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活动的部署要求,近日,双鸭山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以“推进法治建设 助力优化非公经济发展环境”为主题召开法治建设年协作联系座谈会。

会上传达学习了省检察院与省工商联协作联系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会议精神,书面印发了《关于加强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与工商联协作联系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意见》、《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全面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服务企业手册和市检察院2018年1-10月工作情况。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付军,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王月花出席会议并讲话。工商联领导班子、各商会协会、非公企业家代表、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15名非公企业家就检察机关如何发挥检察职能,服务非公经济,优化发展环境做了充分发言。

非公企业家代表

企业家代表希望检察机关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遇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加强普法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员工法律意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护非公企业,为双鸭山市非公经济发展提供多方位地帮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付军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付军首先对各商会协会、非公企业家代表对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提出的希望和建议表示感谢,并表态:

一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服务经济社会成效。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围绕中心顾大局、改革创新谋发展、真抓实干重自强,保障社会大局稳定更有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精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更全面。持续优化诉讼监督布局,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实现新发展。部署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医疗废物清理、水源地保护”三个专项公益诉讼活动,推动双鸭山天蓝水清、营商环境更优、政务环境更好。

二是探索新思路新途径,为非公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出台文件规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涉企犯罪;加强检企对接,助推企业发展;把握法律界限,规范办案行为。

三是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形成保障非公经济发展的合力。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联协调联系,推行常态化入企走访调研及服务活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主动创新企业服务模式。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带动企业家自觉学法普法,增强企业守法意识。注重从非公经济界人士中选聘特约检察员和人民监督员,更直接地倾听非公经济界的声音,与工商联共同更好地为非公经济发展出力。

市工商联主席 王月花

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王月花在发言中指出,市检察院和工商联要共同发挥好“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新机制的作用,紧紧围绕优化非公经济发展环境这项重要任务,组织协调好各有关部门积极为非公企业服务。搭建平台,创新载体,提供支持。对非公经济人士多关心、多爱护、多引导,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要加强双方交流互动,在继续坚持以往“联络室”工作联系制度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检工两部门的优势,强化政策协同、服务联动,合力探讨和解决制约我市非公经济发展的难点和突出问题,依法保护非公企业家和从业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彭世君

双鸭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彭世君主持会议并就抓好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检察机关更好地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突出服务非公经济的重点。要依法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严厉打击破坏发展环境的各种刑事犯罪;要坚决落实强监督、严办案、促改革、保发展的工作要求,落实付军检察长的讲话精神,切实保护非公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企业家健康成长。要抓住本地特色,服务重点领域。围绕以煤矿、农业、商贸流通、对俄贸易领域等为重点,努力为非公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法律服务。要创新服务非公经济的途径。

一是发挥12309检察服务平台作用。要完善功能模块,进一步拓展和优化平台的服务功能,为非公企业发展壮大提供多维度立体化的服务保障;二是开辟企业学法用法宣传阵地。利用检企共建微信平台,定期宣传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和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活动等方面的检察工作动态、相关法律知识和指导案例,促进企业守法经营。三是开展“法律三进”活动。结合今年开展的“法治建设年”活动,要与工商联共同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商会、进机关的“法律三进”活动,增进彼此的了解,促使企业规范经营、诚信守法,检企两家越走越贴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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