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8年11月23日

星期五  农历十月十六

今日限行

▲石家庄市主城区,以及其他各区县,限行尾号 1 和 6。(正定不限号)

▲沧州、邢台、邯郸、保定、廊坊、秦皇岛、唐山、定州,限行尾号 1 和 6 。(各地周边县区市限号措施,以当地交警发布为准)

▲衡水、张家口、承德、辛集均不限号。

▲北京和天津,限行尾号 1 和 6。

各地限号措施如有变动,则以最新消息为准!

天气

今明两天

我省北部部分地区

会有雪的身影出现

未来3天天气预报

今天白天,张家口东部、承德多云转阴有小雪或零星小雪,唐山、秦皇岛多云转阴有雨夹雪,其他地区多云。

今天夜间到24日,承德南部、唐山、秦皇岛阴有雨夹雪转晴,其他地区多云转晴。

24日夜间到25日,全省晴间多云。

未来三天

各地气温会在当前水平附近

上下小幅波动~

虽然气温变化不大,

但大家也要注意保暖哦~

接着来看今天的早新闻~

男子嗓子痛不当回事,几小时后不治身亡!33岁程序员讲述垂死经历,呼吁所有人警惕这种病!

曾有男子嗓子痛不当回事,

几小时后不治身亡!

今年3月份,一名33岁的程序员,同样得了这种病,却靠着自己的冷静和医生的全力抢救,硬是从鬼门关闯了出来。

时隔多日,他把这段垂死经历详细地记录下来,希望给所有人提个醒!

垂死经历步步惊心的病程记录

3月28日,周三,对于大家来说,是一个普通的日子,但对于我和我的家庭来说,差点成为悲惨的一天:我因急性会厌炎导致呼吸困难,差点和这个世界说了拜拜。

(急性会厌炎是什么病?请接着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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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3:00

午饭后遛弯回到工位,感觉嗓子不舒服,吞咽唾液时有撕裂感。

因在半年前,有过一次急性会厌炎的经历(当时较轻,打了一针甲强龙就好了),随即就给领导说了声,到了北京友谊医院就诊。

2

13:15

到了友谊医院后,挂了耳鼻喉科急诊号,大夫看了以后,确诊为急性会厌炎。

大夫随即打电话问有没有病床,答复没有后,大夫说,你现在处于危险期,由于病房没有床位,我给你开个静脉推注激素(甲强龙)。

去急诊打完后,建议去医院打三天的抗生素。

3

13:36

在友谊医院急诊推注了甲强龙。

4

14:20左右

宣武中医院打上了吊瓶。

5

15:45左右

宣武中医院打吊瓶过程中,剧烈咳嗽,咳了一会后,有所缓解。

6

15:55左右

突然发现呼吸有声音了,几次深呼吸后,感觉到呼吸不那么通畅了,心有些慌了,决定继续回友谊医院急诊科,按铃,拔针.....离开宣武中医院。

7

16:00

骑摩拜到达友谊医院急诊科,不知道是由于剧烈运动还是水肿,已经完全堵住了气管,自己明显感觉到了呼吸困难,有被人掐脖子的感觉。

担心后面可能出现失声,在手机写上了“急性会厌炎,呼吸困难,求救”的几个字,以备后用。

这时可能是因为呼吸不畅,心里已经极其紧张。

友谊医院喉科急诊是在六楼,当时打算坐电梯。但是走到了电梯口,发现要等一两分钟,而这一两分钟对我来说,可能是要命的,当时就跑向了急诊科,像一个无头苍蝇似的乱窜,见到医护人员就说不行了,呼吸困难,求救!

经指引,我顺着路标找到了内科,这时嗓子已经几乎说不出话来了,把事先打在手机上的字给了内科大夫看。

内科大夫看到后,立即起身,给正在看的患者说,稍等下,这里有个急症。并带我到了隔壁的护士站,给护士说赶紧给耳鼻喉打电话,赶紧上氧气。

我现在能做的就是坐在凳子上,静静地吸氧,等待护士配药,等待耳鼻喉的大夫的到来。

8

16:10左右

已经注射了大夫开的药,耳鼻喉科的彭哲大夫也拎着气切包下来了,简单询问了病情后 ,又让护士给我推注了甲强龙,其他耳鼻喉参与抢救的大夫也陆续赶来。

其中王国鹏大夫到了之后,看我有点紧张,一直安慰我说,你别紧张,我们都在这里了,气切包也在这里,你配合我们,有可能就能避免开这一刀。

这时我给自己减压说,大夫都来了,命应该能保住了,自己应该尽量平静下来,尽力的多吸氧。

王大夫正在电话联系手术室。

过了几分钟后,王大夫询问了我现在的情况,在得知我呼吸没有改善后,对大家说,对激素不敏感,准备手术。

9

16点30左右

在我什么证件都没带,家属也没在,也没有交任何钱的情况下,手术开始了,一段时间后,听到马玥莹大夫说了一句:“这个时候他是最舒服的了。”

我自己突然感觉到透气了。我活过来了!虽然心跳依然过速,但是能呼吸的感觉真好。

10

17点左右

气切管安装完成,手术成功。

大夫拿着移动的电子喉镜观察,我的会厌部位都肿成球了,而且是已经推注了激素的情况下,这种对激素不敏感体质确实少见,幸好来得及时。

气切后是无法说话的,比划着让大夫帮我拿来了纸和笔,在纸上郑重其事写下了:谢谢救命恩人。各位大夫都说,应该的。

经历这次鬼门关,总结了5点感悟

1.希望大家重视咽喉肿痛,如有身体不适尽快去医院治疗。

2.希望大家都知道”急性会厌炎”这个毛病,它来势凶猛,很容易肿胀堵住气管窒息,本人会厌迅速肿胀的过程只有10分钟左右,所以确诊为急性会厌炎后哪也不要去,就在医院治疗,不然很有可能发生悲剧。

3.这个世界上重要的东西有很多,可是没有一个好的身体什么都没有用,所以尽可能保持好的睡眠,正常饮食,保持锻炼,提高免疫力。

4.如果遇到类似的危机情况,冷静是第一位的,因为只有你自己冷静才能寻找最好的办法,还有请相信医生,配合能让你有更多的生还机会。

5.感谢友谊医院医护人员的全力抢救,是你们把我从窒息的边缘拉了回来,让我还能自由的呼吸。

急性会厌炎,为什么如此凶险?

会厌,位于人体舌根部。急性会厌炎是喉科急重症之一,主要表现为会厌高度水肿。浙大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医师肖芒说——

“急性会厌炎发病早期,一般来说,症状仅仅是咽痛,但从早期发展到严重程度,有时候几个小时甚至十几分钟,就会出现像网上程序员那样的严重呼吸困难。病情可在瞬间加重,所以,喉咙痛千万不能大意,及时重视、及时治疗,真的非常非常重要。”

对于严重的急性会厌炎患者,留院观察是必须的。气管切开包都必须备在病人床边。急性会厌炎导致的喉梗阻,可以说是耳鼻喉科最紧急的急诊了。

肖医师说,此前他接诊过一位40岁左右的患者秦先生(化名),就是因为患者不当回事,几小时后不幸身亡。

急性会厌炎真的非常凶险

提醒身边的朋友们!

养犬出新规!违规最高罚五千!刚性治“狗患”!

11月22日,张家口发布养犬新规,

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新规对禁养犬只、遛狗时间、

养犬证的申领等做出了规定,

违规最高处罚五千元!

规定明确指出:

遛犬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遛犬时间十一月一日至次年三月三十一日晚上九点至次日早上七点;四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晚上十点至次日早上六点。

繁殖和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张家口市养犬管理规定》

〔2018〕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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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主城区(桥东区、桥西区和经开区)范围内的犬只饲养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市主城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建立养犬管理协调机制,组织公安、城管执法、农牧部门对狂犬、烈性犬、大型犬进行捕捉处置,制定犬只出入范围并报市城管执法部门备案。

公安部门负责犬只注册、养犬证和犬牌的发放,对饲养犬只引发的各类治安案件的处理。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违法养犬行为和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养犬行为。

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犬只的免疫,建立免疫档案,发放免疫证,对病死犬犬尸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犬类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卫计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接种和病人的诊治。

第四条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本区域内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对不文明养犬和违法养犬的行为人进行劝阻、批评和教育,调解养犬纠纷,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养犬管理工作。

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就本居住区养犬管理的有关事项制定公约并监督执行,居(村)民、业主、其他人员和单位应当自觉遵守公约。

有关行业协会、动物保护等组织应当积极倡导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协助做好养犬管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五条  市主城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将犬只管理所需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第六条市主城区内禁止繁殖和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具体品种和身高、体长由市公安部门会同市城管执法、农牧等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养犬人应当定期携带犬只到农牧主管部门指定的犬只免疫接种点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种,领取免疫证。

初生幼犬三月龄时进行狂犬病初次免疫,十二月龄时进行第二次免疫,以后每年免疫一次;其他疫病的免疫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饲养犬龄满三个月的犬只,养犬人应当到辖区公安派出所办理犬只注册,领取养犬证、犬牌

注册有效期为一年,每满一年进行一次养犬信息复核。

第九条  办理犬只注册,养犬人应当向辖区公安派出所提供下列材料:

(一)养犬申请书;

(二)养犬人身份证明;

(三)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登记资料;

(四)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

(五)养犬人与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签订的养犬责任保证书。

公安派出所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准予注册,发放养犬证和犬牌;需要补充资料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资料;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注册并说明理由。

养犬证和犬牌毁坏、遗失的,养犬人应当在十日内到公安派出所补办。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养犬人应当在十五日内持养犬证和犬牌到辖区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一)养犬人的居住地变更的;

(二)放弃饲养犬只的;

(三)饲养的犬只死亡或者失踪的。

第十一条  外地犬只进入本市主城区的,携犬人应当持犬只原所在地发放的犬只免疫证明,三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备案,停留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犬只注册。

第十二条  犬只的免疫、保险和无害化处理等费用应当由养犬人承担。

犬只注册收取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用于养犬管理工作,不得挪作他用,定期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三条鼓励养犬人对饲养的犬只实施绝育措施。养犬人对饲养的犬只实施绝育的,凭犬只绝育证明,减半收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  养犬人应当依法文明养犬,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遵守法律法规及下列规定:

(一)饲养犬只不得妨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攻击他人;犬吠影响他人休息的,养犬人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二)禁止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携犬乘坐电梯的,应当将犬只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怀抱;

(三)禁止携带犬只进入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商场、广场、公园以及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划定的犬只禁入的区域或者场所;

(四)不得虐待、遗弃犬只;犬只死亡的,养犬人不得随意丢弃,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犬只给他人造成伤害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伤者送医疗卫生机构诊治,依法承担相关费用。

第十五条  遛犬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

遛犬时间十一月一日至次年三月三十一日晚上九点至次日早上七点;四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晚上十点至次日早上六点。

携犬出户的,应当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携带养犬证,为犬只佩戴犬牌、束犬链(长度不超过2米)、戴嘴套;同时注意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携犬出户应当自带清理粪便的洁具,及时清除犬只粪便。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决定其经营或者管理的场所禁止携带犬只进入,有权对违法和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批评、劝阻、举报、投诉。

第十七条  养犬人发现饲养的犬只感染或者疑似感染狂犬病的,应当立即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并向辖区农牧主管部门报告。

犬只因疫病死亡的,应当按照犬只防疫相关规定,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

第十八条  市主城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设立犬只收容所,负责收容流浪犬、走失犬以及其他需要收容处理的犬只。

第十九条  收容的犬只已依法注册的,犬只收容机构应当通知养犬人认领。

养犬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到犬只收容机构认领。

第二十条  被收容的犬只在领养时,犬只收容机构应当确认待领养犬只的注册信息和免疫信息。领养人领养犬只的,应当依照本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犬只领养信息。

第二十一条  市主城区内不得从事犬类经营性养殖活动。

居民住宅区内不得从事犬只诊疗、寄养、美容等经营性活动。

从事经营犬只诊疗、寄养、美容等活动的,经营者除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外,还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犬只扰民、破坏环境卫生。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以上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第二十二条  市主城区内不得举办犬只展览展示、表演、比赛等活动。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繁殖和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七条,未对饲养犬只进行免疫的,由农牧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八条,未进行犬只注册、信息复核的,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养犬人饲养的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二)(三)(四)项和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四款,拒不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由城管执法部门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养犬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  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侮辱、殴打工作人员妨碍其正常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实施前已经饲养的犬只,应当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犬只注册。

本规定实施前养犬人饲养的禁养犬只,应当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三十日内自行处理,也可以移交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希望大家遵守规定,文明养犬!

儿子赖床不肯工作,父亲竟放火烧床!

我们都有过因为赖床

而被父母催促的经历

闹钟、狮子吼、掀被子、掀床……

方法试过不少

可下面这位父亲的做法

震惊了众多网友

为催促儿子起床上班

上海市民茅龙(化名)竟放火烧床

原来,茅龙和儿子平时靠开挖掘机赚钱。当天早晨7时许,茅龙看到儿子仍在卧室睡觉,而之前已和别人约好6时到工地干活,于是催促儿子赶紧起床去工作。

茅龙先拉下儿子身上的被子,大声呵斥,儿子却纹丝不动。茅龙有些生气,从外面拿了一把铁锹,佯装要打儿子,对其进行谩骂和吓唬,没想到对方仍继续睡觉。

茅龙顿时气急败坏,出去拿了一桶柴油回来,威胁儿子如果再不起床便要点火,但仍得不到回应。于是,他向儿子的床上浇了些柴油,并用打火机引燃了床单,儿子见状马上从床上跳了下来。

火苗马上蹿了起来,茅龙父子二人赶忙打水来灭火,周边居民也纷纷前帮忙,但火势较大,直至消防队员赶来才将之扑灭。

检察官指出,被告人茅龙为泄愤威吓故意放火,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点燃的床单等为易燃物品,而案发地居民楼内住有十余户居民,放火房间与其他房间相连,从现有情况看,火势不在被告人的控制范围内,若非周边居民和消防队员赶来将火扑灭,火势极有可能进一步蔓延,危害到整个居民楼甚至多栋居民楼中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其故意放火焚烧他人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

有网友评论:

是亲爹吗?

干嘛搞那么大动静,

泼水就好了呀

“发火”别放火

遇事要冷静

一旦酿成大祸,

后悔都来不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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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广新闻、张家口发布、河北青年报、河北天气

编辑:杨小蕾 主编:王冉  主管:王国辉   监制: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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