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海宇应崇信县人民法院邀请,依法列席了崇信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议,这是该院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具体行动。

会议讨论了两起信用卡诈骗罪案件。案件承办人详细汇报了案件的审理情况,审委会就两案的事实和证据认定,法律条款的适用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并集体研究后作出表决。列席会议的刘海宇检察长在审委会上紧扣案件焦点问题阐述了检察机关关于证据采集、犯罪性质、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意见,为审判机关对案件作出正确判断提供了参考,依法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责。

刘海宇指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通过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共同探讨重要事项,共同研究特殊重大案件,将进一步推动检法双方“监督”和“配合”,共建检法协作关系,推动崇信县法治建设,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

来源:崇信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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