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民警在鹤大高速公路西沟站口执勤时,接到分局指挥中心推送,一辆牌号为黑G68399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速违法行为。几分钟后,该车从西沟收费站驶出,民警立刻上前对其进行检查。从民警调取的行驶轨迹中来看,不仅驾驶员马某存在超速行为,同车人员杨某还存在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在当天8时53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杨某曾驾驶该车途经鹤大高速公路576公里。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驾驶人吕某和马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上图为超速抓拍

上图为杨某无证驾驶抓拍

鉴于马某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超过10%未达20%的违法行为和杨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依法对马某作出行政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对杨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行政罚款2000元的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来源: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

编辑:胡婉婷 编审:张海燕 终审:张景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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