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國家又給雲南發了96億!怒江是這樣安排的......

近日

財政部向地方提前下達了

2019年城鄉義務教育

補助經費預算1318億元

約佔2018年預算執行數的90%

其中

雲南分配了969382萬元

將用於以下方面

↓↓↓

公用經費345885萬元

免費教科書57956萬元

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93557萬元

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71535萬元

綜合獎補58194萬元

“特崗計劃”工資性補助46126萬元

農村學生營養膳食補助296129萬元

具體到雲南各州(市)

這些經費又如何分配呢?

據財政部科教司有關負責人介紹,中央財政從2016年春季學期起,分兩步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和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兩免一補”政策,實現相關教育經費隨學生流動可攜帶。

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

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

經費補助標準和

資金分擔比例如下↓

1

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免費教科書補助標準爲:小學每生每年90元,初中每生每年180元。

中央將承擔國家規定課程免費教科書所需經費,並適時提高補助標準。地方課程免費教科書所需經費由省財政全額承擔。

2

根據中央覈定標準,雲南省城鄉義務教育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標準爲:普通小學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

在此基礎上,對寄宿制學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標準增加公用經費,農村地區不足100人的規模較小學校按照100人覈定公用經費。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殘疾學生按照每生每年6000元標準補助公用經費。

公用經費由中央、省和各州、市、縣、區按照比例分擔,具體分擔比例爲:

3

寄宿生生活補助範圍實現“全覆蓋”,補助標準按照小學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補助。

對迪慶州藏區學生,按照高原農牧民子女補助標準進行補助;8個人口較少民族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在落實好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政策的基礎上,再按照每生每年25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

生活費由中央、省和各州、市、縣、區按照比例分擔,具體分擔比例爲:

備註:迪慶州由中央財政按照藏區標準直接進行補助,省和迪慶不再安排配套資金。

同時

財政部要求地方認真貫徹落實

中央有關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要求

增強資助的精準性

結合教育部等六部門

《關於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

重新覈定家庭經濟困難

寄宿生貧困面

報經省級人民政府同意後

報教育部、財政部備案

根據《指導意見》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的認定依據主要包括↓

家庭收入、財產、債務等情況;

是否屬於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殘學生、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等情況;

校園地、生源地經濟發展水平、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學校收費標準等情況;

遭受重大自然災害、重大突發意外事件等情況;

學生消費的金額、結構等是否合理;

家庭負擔、勞動力及職業狀況等。

《指導意見》指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對象是本人及其家庭的經濟能力難以滿足在校期間的學習、生活基本支出的學生。

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要從客觀實際出發,以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爲主要認定依據,認定標準和尺度要統一,確保公平公正。

既要做到認定內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確保認定公正,也要尊重和保護學生隱私,嚴禁讓學生當衆訴苦、互相比困。

在分配相關資金時,結合實際進一步向深度貧困地區傾斜,加強資金監管,完善績效目標管理,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有效。

來源 | 雲南網  新華網

編輯:李學璽  審覈:和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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