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省裏要求對已納入社會救助的孤兒重新審覈認定的消息後,爲了讓侄女得到孤兒基本生活費,便跟鄰居們打招呼,讓他們對前來審覈的民警說謊,稱侄女父母均已過世……

昨天的《中國紀檢監察報》關注了這起湖北案例。

套取國家孤兒基本生活費

前不久,在湖北省棗陽市紀委監委的一次談話中,有着33年黨齡、擔任13年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的李永祥面紅耳赤。

今年5月,棗陽市紀委監委接到羣衆舉報,稱新市鎮鄧棚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李永祥套取國家孤兒基本生活費。市紀委監委第五紀檢監察室組織人員對這一線索進行調查覈實。

經初步覈查,1994年,棗陽市新市鎮鄧棚村村民李某(李永祥的弟弟)與閆某華結婚,1995年生育一女,取名李某晨。

1995年3月,李某因病去世,不久後閆某華外出務工,其女李某晨交由李永祥撫養。1997年3月,閆某華再婚,婚後夫妻二人長年在外務工,但其一直與女兒李某晨保持聯繫,並提供經濟支持。

改名換姓,共計領取孤兒基本生活費6萬餘元

2007年,已任鄧棚村黨支部書記的李永祥在得知國家對孤兒給予生活補助後,心存僥倖地以本村村委會的名義出具了李某晨是孤兒的證明,向該市民政局申報孤兒基本生活費。2007年7月至2010年12月,共計領取孤兒基本生活費4800元。

2011年1月,湖北省民政廳出臺文件,對已納入社會救助的孤兒重新審覈認定,明確“孤兒”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

然而李永祥爲了繼續領取李某晨孤兒基本生活費,竟利用村黨支部書記職務上的便利,出具了李某晨父母雙亡的證明,並加蓋了鄧棚村委會公章。

“當時我擔心開虛假證明的事情被發現,就有意把弟妹的‘閆’姓寫成‘嚴’,以爲這樣查不到就沒事了。”

但李永祥沒想到,公安機關發現在戶籍網上查找不到“嚴某華”個人信息,就安排民警入戶調查。這下李永祥着急了,擔心事情敗露的他找到周圍的村民,讓村民在民警調查時謊稱李某晨父母雙亡。

就這樣,李某晨的“孤兒”身份重新得到認定。經查,自2011年1月到2017年7月,李永祥共領取孤兒基本生活費5.646萬元。

開除黨籍處分,並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鑑於李永祥認錯態度較好,且的確存在撫養李某晨(現已上大學)的事實,棗陽市監委未對其採取留置措施,2018年10月,給予李永祥開除黨籍處分後,將其涉嫌犯罪的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