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16时15分许,系统预警一辆号牌为“闽AM****”的重型厢式货车途经沈海高速B道1881KM+700M时严重超速,且往闽浙省际方向驶来。接报后,执勤民警带领协警在闽浙省际收费站出口进行堵截。三十分钟后,该车于闽浙省际收费站出口拦截成功。

  民警要求该车辆驾驶员出示其驾驶证与行驶证依法接受检查,随后将驾驶员谢某带至岗亭内作进一步询问。经系统查询,16时15分该车经过沈海高速B道1881KM+700M的速度为:101KM/h,超速:26%。民警对谢某驾驶货车超速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当事人虚心接受民警的批评教育,当即表示以后不再发生类似的交通违法行为。目前该案已移交大队处理。

  宁德高速交警提醒: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为了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放慢速度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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