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下午14时10分,值班民警接到仇某某报警,称其母柳某芳于10日傍晚6时许骑自行车在县城西大街一公交站路段处被撞倒地受伤,在灵台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头部被缝6针,左侧多发性肋骨骨折,意识尚不清楚,要求尽快破案。近日,灵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破获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挽回了经济损失,有效震慑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灵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侦破一起未成年人驾车发生

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案件

近日,灵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破获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挽回了经济损失,有效震慑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事后报案 老人被撞受重伤

2019年9月13日,正好是我们国家的传统节日——中秋节,当人们高高兴兴地沉浸在快乐的气氛里,在家团团圆圆过节的时候,事故处理中队值班人员放弃和家人过节,依然坚守在工作岗位,守护着一方平安。下午14时10分,值班民警接到仇某某报警,称其母柳某芳于10日傍晚6时许骑自行车在县城西大街一公交站路段处被撞倒地受伤,在灵台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头部被缝6针,左侧多发性肋骨骨折,意识尚不清楚,要求尽快破案。

调查走访 全力破案寻线索

警情就是命令。虽然天下着中雨,但值班民警没有懈怠,立即出警,核查案情,同时将案情向大队带班领导做了报告。案发已经三日,且连日下雨,现场痕迹早已被人车流和雨水破坏殆尽。办案民警便冒雨赶到事发地点,通过走访调查,寻找线索。民警很快找到事发地点有几家商铺门外安装了监控,经调取查看,监控画面模糊显示受害人柳某芳撑着雨伞驾驶自行车,被一逆向行驶的自行车碰撞倒地,事发后,嫌疑人下车在伤者周围转了一圈后便消失在画面中,再无其他有价值信息。

抽丝剥茧 原形毕露落法网

虽然案件陷入僵局,但办案民警并没有气馁。在大队领导的指挥下,办案民警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决定查看监控,对案发时段过往的车辆进行排查,寻找有价值线索。经走访调查,一驾驶员看到了案发时的一幕,但由于天下大雨,没有清楚地看到嫌疑人的面孔。办案民警通过调查得到的各类信息综合分析研判,确定嫌疑人极大可能为在校学生。办案民警便冒雨在案发路段学生上、放学时间“守株待兔”,虽然衣服被雨水淋湿了,泥水溅满了裤腿,但办案民警始终没有放弃。通过连续几天的蹲守、跟踪,摸排,最终确定了嫌疑人为姚某。为了尽快破案,又本着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影响其学业,心思缜密的办案民警和校方取得联系,并联系到了姚某的母亲。

办案民警依法对姚某传唤询问,起初其试图隐瞒事实真相,但在民警耐心的说服教育下幡然醒悟,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懊悔不已,并如实陈述了自己的违法事实。姚某(男,汉族,现年15岁)交代,9月10日,也就是教师节当天傍晚6点12分许,他在家中吃完饭后打着雨伞驾驶自行车去学校上晚自习,行驶到事发路段时前方堵车,他便通过对向车道逆行,在经过一驾驶自行车的老年人旁边时,由于打伞驾车,操控不稳便将老人撞倒。老人倒地后躺于路面,头部鲜血直流,姚某停车在周围看了一下,心生害怕,认为当时天还下大雨,再加上堵车,秩序比较混乱,可能没有人注意到他。于是他暗自庆幸,便驾自行车逃离了现场。

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之中。

交警提示: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要做到做到遵纪守法,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努力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车辆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应当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拨打110及时报警。肇事逃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对于后果轻微的事故,将面临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并拘留15日以下的行政处罚。若造成人员重伤、死亡,将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刑事处罚,同时还要承担巨额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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