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區碳九泄漏事件的處置和事故調查有了新進展。

  11月25日下午,泉州市市長王永禮在新聞發佈會上通報稱,涉事企業嚴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主體責任不落實,有關地方政府和部門履職不到位。

  企業瞞報數量!實際泄漏量69.1噸

  25日下午,泉州市市長王永禮在新聞發佈會上通報稱,調查組認定,泉港化學品泄漏事故主要是企業生產管理責任不落實引發的,“東港石化公司一開始就刻意隱瞞事實、惡意串通、僞造證據、瞞報數量,性質十分惡劣。”

  經調查,今年11月3日下午16時左右,寧波舟山通州船務有限公司“天桐1號”油輪(以下簡稱“天桐1號”)靠泊福建泉港區東港石化公司碼頭,擬接運東港石化公司工業用裂解碳九;晚上18時30分左右,岸上人員開始對東港石化碼頭輸油管道進行裂解碳九裝船作業的準備工作。

  在碼頭吊機長期處於故障狀態下,操作員違規操作,人工拖拽,用輸油軟管把岸上和船舶聯繫起來,並用繩索固定軟管;19時12分,後方油庫通過庫區專用裝船泵向“天桐1號”貨船輸送裂解碳九物料。

  11月4日凌晨,隨着潮位降低、船重增加,船體不斷下沉,連接岸、船的軟管也隨之不斷下拉,由於連接岸、船的軟管兩端都被繩索固定,致使下拉的長度受限;0時58分許,強大拉力將軟管拉裂,裂解碳九從管壁破裂處外泄。1時13分,碼頭作業人員發現泄漏,立即採取停泵關閥措施;1時21分,油品停止泄漏;同時,企業立即組織對圍油欄內油污進行回收,使用吸油氈吸起了大部分泄漏物,減少了污染面的擴大。

  王永禮表示,調查發現,涉事企業安全生產意識薄弱、管理無序、主體責任不落實,首先是碼頭裝船操作員工與“天桐1號”船舶作業人員違規操作,根本未按照《油船油碼頭安全作業規程》(GB18434-2001)進行操作,且現場值守巡查不到位。同時,東港石化公司沒有及時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對處於故障狀態的吊機沒有及時修復,並故意將軟管破裂報告成法蘭墊片老化、破損。

  調查組認定,泉港化學品泄漏事故主要是企業生產管理責任不落實引發的。

  王永禮介紹說,事故發生後,東港石化公司依據商檢機構(第三方)裝船儲罐前檢尺及儲罐後檢尺對比進行計算,得出的泄漏量爲6.97噸。調查發現,東港石化公司一開始就刻意隱瞞事實、惡意串通、僞造證據、瞞報數量,性質十分惡劣。

  事故發生後,東港石化公司對外報告泄漏量爲6.97噸。事發當天,東港石化公司即召開中層以上幹部會議,要求對泄漏量進行嚴格保密、統一口徑,以逃避刑事處罰。調查組進駐後,東港石化公司法人代表黃某仁再次召開會議,要求涉事人員嚴守泄漏量爲6.97噸的底線。會後,東港石化公司副總經理雷某華再與船長黃某傑惡意串通,要求對外統一宣稱事故原因爲法蘭墊片老化、破損,泄漏量爲6.97噸。

  王永禮進一步介紹說,經過連日的深入調查發現,東港石化公司最後一次進行裂解碳九裝船作業後(10月23-24日),未按照操作規程對罐區至碼頭的裂解碳九專用管道進行通球作業,11月3日裝船前管道處於滿管狀態,管內物料存餘量約32.4噸,沒有計入泄漏量。

  調查組更深入的調查發現,11月3日,東港石化公司實際往儲罐(G-3005罐)裝進3車(量約89噸)的裂解碳九物料,但公司在計量單上把其中的一車登記爲裝入G-1008號罐,又少報29.7噸泄漏量。

  王永禮透露,依據商檢機構的報告及調查取證結果,調查組認定,東港石化公司實際泄漏量69.1噸,“儘管企業百般掩蓋,也採取措施吸回了大部分油污,但泄漏事實客觀存在,環境影響與社會影響已經形成。”

  批捕7人 免職2人 停職4人

  王永禮在通報事故調查及處置情況時稱,調查組認定,東港石化公司、“天桐1號”油輪公司無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沒有履行企業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是造成事故發生的主要責任、直接責任單位。

  8日,湄洲灣港口管理局肖厝港務管理站已勒令東港石化公司停業整頓,海事部門已限制“天桐1號”離港配合調查,並派員赴寧波對船業公司進行調查。公安機關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對東港石化公司包括法人代表黃某仁在內的6名企業人員和“天桐1號”油輪包括值班水手長葉某彪在內的4名操作人員,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已批捕黃某仁等7名直接責任人員。

  調查組認定,泉港區黨委、政府沒有按應急預案分工組織實施,個別部門履職不到位,安全生產屬地管理責任不落實。

  王永禮透露,經泉州市委研究,已責令臨時主持泉港區委工作的區委副書記、區長顏朝暉向泉州市委、市政府作深刻檢查,待進一步查清責任後再作處理;給予泉港區委常委陳相成免職處理,建議按法律規定免去其副區長的職務;責令泉港區給予區交通局局長朱輝陽、區安監局臨時負責局務工作的主任科員劉建康停職檢查處理,待進一步查清責任後再作處理。

  調查組認定,轄區湄洲灣港口管理機構存在行業安全監管意識淡薄、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日常安全檢查走過場,以及履職不積極、報告不及時、監管不到位等問題。

  王永禮表示,湄洲灣港口管理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長陳文雄已被責令停職檢查,待進一步查清責任後再作處理;湄洲灣港口管理局肖厝務管理站站長李慶社已被責令停職檢查,待進一步查清責任後再作港處理;湄洲灣港口管理局肖厝港務管理站副站長連建興已被免職處理。

  此外,鑑於泉州市交通運輸委對轄區內船舶運輸安全工作也負有監管職責,泉州市委還決定,給予臨時主持泉州市交通運輸委工作的黨組成員吳福榮誡勉。

  泉州下撥500萬元應急資金扶持漁民生產

  “泉港發生化學品泄漏事故,給人民羣衆的生產造成損失,給社會造成負面影響,我們深感痛心。”王永禮透露,目前,泉州市已下撥漁民生產恢復應急扶持資金500萬元,用於扶持周邊海域漁民生產。

  王永禮表示,事發當天,福建省生態環境、海洋與漁業、應急管理、交通等部門就趕赴現場開展工作;國家生態環境部第二天就派出專家指導處置。泉州市主要負責同志常駐一線指揮,泉港區啓動應急預案,成立現場處置、應急保障、羣衆工作、海洋影響評估處置、事故調查等7個工作小組,每天不定時會商,有序開展工作。

  據介紹,事故是4日凌晨發生的,當天下午,造成直接影響的海面油污基本完成清理;截至14日,事發海域及附着在修復漁排、礁石、岸灘的殘留油污完成清理。4日下午,當地政府下發通知,暫緩對特定海域網箱養殖水產品起捕、銷售、食用,第一時間嚴控污染區域水產品外流。

  針對少數接觸刺激性氣體後出現頭暈、噁心、嘔吐、咽部不適症狀的羣衆,泉港區立即組建醫療專家小組,泉州市增調醫療力量,醫院開通綠色通道,先後接治南埔鎮、後龍鎮等沿海一帶接觸泄漏裂解碳九的羣衆69名,其中留院觀察11名。10日以後未新增留院觀察患者,12日以後未新增門診患者,至16日,以上接觸患者全部出院。

  大氣方面,4日佈設3個大氣監測點,6日又增設1個對照點,實時發佈事發及周邊區域大氣監測的數據。5日起,泉港城區各項空氣指標恢復正常值,7日起保持在良以上。水質方面,事故發生後,福建省、泉州市海洋環境監測中心對特定海域水質進行監測,6日、7日特定海域爲中度污染,目前穩定在一(二)類海水水質。

  在處置過程中,當地政府對直接影響海域的網箱水產品實施“就地、嚴格、專業”監管,責成涉事企業先行支付涉事特定海域網箱水產品保證金,並承擔監督養殖所需的一切費用。17日起啓動對特定海域水產品逐戶清點計量評估,絕大部分已經完成,將聘請權威專業機構檢測分析,根據檢測結果決定後續處理方式。泉州市下撥漁民生產恢復應急扶持資金500萬元,用於扶持周邊海域漁民生產。

  王永禮坦言,處置過程中,也存在應急聯動機制不健全、工作經驗不足、信息公開不夠規範、回應百姓關切滯後和不精準等問題,“我們將認真吸取教訓、總結改進工作。”

  據悉,目前,事發地漁民捕撈生產活動逐步恢復,轄區水產品銷售逐步回升。

  編輯|柳璐

  來源|人民網(ID:people-r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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