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富滿電子回覆交易所問詢 舉報人突然清空微博)

證券時報記者 康殷

被實名舉報的富滿電子(300671)日前公告予以否認後,被深交所火速問詢。

1月16日,富滿電子回覆,近三年公司與金航標於2018年存在149.99萬元交易,未與中芯鼎盛和錦瑞誠進行交易。因金航標拖欠貨款,富滿電子與金航標之間存在訴訟。富滿電子表示,公司、控股股東、董監高人員與金航標、中芯鼎盛、錦瑞誠不存在關聯關係或其他利益安排。

值得注意的是,舉報人宋仕強1月16日突然清空了涉及富滿電子的相關微博,朋友圈關於富滿電子的內容也一併刪除。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多次撥打宋仕強電話均被掛斷。

與金航標曾有交易

1月10日,暱稱爲“宋仕強BDS666”的微博用戶發佈文章稱,2017年上半年,深圳市金航標電子有限公司(簡稱“金航標”)分別與付定邦旗下的深圳市中興鼎盛電子有限公司(“中興鼎盛”)、深圳市錦瑞誠科技有限公司(簡稱“錦瑞誠”)簽訂了幾百萬元的富滿電子產品假合同,這些假合同是受富滿電子銷售總監委託而簽訂,並最終被該銷售總監帶走,供“富滿融資用”。而“宋仕強BDS666”實爲金航標法人總經理宋仕強。

1月14日,富滿電子對此事緊急回應,稱上述舉報問題及宋仕強微博描述問題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公司於1月11日在廣東法院訴訟服務網上以宋仕強爲被告提交名譽權糾紛相關訴訟材料並獲法院受理。

1月16日富滿電子回覆深交所問詢時表示,富滿電子近三年與金航標於2018年存在149.99萬元(不含稅)交易,未與中芯鼎盛和錦瑞誠進行交易。其中舉報信中的中興鼎盛公司名稱不存在,正確名稱爲:深圳市中芯鼎盛科技有限公司(簡稱“中芯鼎盛”)。銷售合同清單顯示,富滿電子與金航標的上述交易分別在2018年7月到11月期間分14次簽訂銷售合同。

富滿電子表示,公司與金航標2018年交易173.99萬元(含稅),2018年度至2019年度富滿電子累計收取了165.61萬元貨款。截至本報告出具日,剩餘8.39萬元貨款金航標未予支付。

富滿電子稱,公司、控股股東、董監高人員與金航標、中芯鼎盛、錦瑞誠不存在關聯關係或其他利益安排。

兩次起訴追討欠款

事實上,宋仕強與富滿電子一直存在經濟糾紛。宋仕強先後兩次被富滿電子起訴追討欠款,被認爲是引發實名舉報的導火索。富滿電子回覆問詢時透露了上述訴訟經過。

因金航標拖欠貨款,富滿電子與金航標之間存在訴訟,富滿電子曾於2019年起訴金航標要求其支付貨款並於2020年1月申請執行。

金航標自2018年7月30日開始向公司採購電子元器件產品,截至2018年11月,富滿電子向其累計銷貨人民幣149.99萬元(不含稅),價稅合計累計應收賬款173.99,公司交貨完成後,金航標僅支付少量貨款,截至2019年1月31日,金航標欠公司貨款150.39萬元。

2019年3月,富滿電子起訴至深圳市福田區法院,並申請法院查封了金航標賬戶及宋仕強房產。2019年4月18日,富滿電子與金航標達成調解,在金航標及宋仕強承諾在2019年6月30日前償還所有欠款的情形下,公司在金航標及宋仕強未履行還款義務情況下提前解封其公司賬戶與被封房產。然而截至2020年1月2日,金航標及宋仕強仍未全部履行民事調解書確定的還款義務,仍然欠付貨款8.39萬元。

富滿電子表示,鑑於金航標及宋仕強拒不履行法院出具的調解書所規定的還款義務,公司於2020年1月2日向福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宋仕強早前接受證券時報·e公司採訪時承認,金航標與富滿電子確實存在經濟糾紛,目前尚欠富滿電子貨款約8萬元。但宋仕強認爲是富滿電子產品存在質量問題,金航標申請退貨未果而被起訴追討欠款。

對此,富滿電子在回覆時指出,富滿電子已向金航標實際交付全部貨物,富滿電子提供的貨物不存在質量瑕疵,雖然金航標曾表示富滿電子部分貨物存在瑕疵,但是其未能提供任何證據予以證明。

清空舉報微博內容

目前,宋仕強舉報富滿電子財務造假、僞造合同等問題,均未披露相關合同文書等關鍵證據。就舉報“口說無憑”的質疑,宋仕強早前表示,金航標和律師團隊正在根據富滿電子《招股書》、年報等信息逐條查實,相關證據未來將提交給公安機關。但至今宋仕強既未向記者出示,也未通過網絡平臺公佈相關合同證據。

值得注意的是,宋仕強1月16日清空了涉及富滿電子的所有微博內容,而宋仕強微信朋友圈關於舉報富滿電子的內容也一併刪除。當日記者多次撥打宋仕強電話均被掛斷。

受舉報事件影響,本週以來,富滿電子累計下跌8.15%,其中1月15日股價更逼近跌停。由於至今宋仕強未公開任何涉及富滿電子造假上市的證據,實名舉報卻“口說無憑”的質疑引發股吧等網絡平臺上投資者議論不斷。

即將實施的新證券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擾亂證券市場,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處罰方面,如違反相關規定,有關部門將有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二十萬元的,處以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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