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11月26日訊(通訊員 王苗苗 記者 陳勇)女性獨自出門,注意自身安全本來是好事,不過11月24日在江蘇南京溧水高鐵站卻發生了一件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是怎麼回事呢?

上午11點左右,溧水站安檢人員將一名女子攔了下來,稱女子包內有疑似槍狀物,溧水站派出所民警隨即展開檢查,從女子包內竟然真的拿出一把“槍”,這把“槍”是黑色鐵質,屬於仿真槍,但是有擊發結構,可裝鋼珠或者類似橡膠彈的可擊發物,具有一定的殺傷力。民警隨即將該女子帶回派出所詢問調查。

到了派出所後,女子情緒激動,對着民警開始抽泣,女子自稱張某,這把仿真槍是6歲弟弟的玩具槍,帶“槍”是爲了防身,因爲在網上看新聞,覺得公共交通工具上變態很多,如果遇到壞人,把玩具槍拿出來可以嚇唬對方。但張某絲毫沒有意識到,自己攜帶仿真槍的行爲已經涉嫌到違法,還要求民警檢查完要把弟弟的玩具槍還回去。

根據相關規定,仿真槍屬於違禁品,禁止攜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溧水站派出所民警依法收繳了張某攜帶的仿真槍,並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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