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即,生态环境厅在会同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对该机构进行检查后发现,四川省华检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存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而最有力的证据竟然是一张高速公路收费发票。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八十五条和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等规定,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在2019年4月19日—2020年4月18日期间禁止四川省华检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的项目。

一张高速公路收费发票牵出的“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事件

2018年,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出《关于2018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结果的通报》。通报中指出,在2017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监测质控抽查和现场核查工作中,发现四川省华检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存在监测程序不规范、质控措施不完整等问题。

随即,生态环境厅在会同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对该机构进行检查后发现,四川省华检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存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而最有力的证据竟然是一张高速公路收费发票。

调查

高速收费发票牵出“穿越事件”

调查组调阅了2017年度若尔盖县生态功能区检测报告原件及原始数据、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认证证书等资料。在对16份检测报告进行抽查时发现,有6份检测报告涉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我们对这6份报告的采样人员、流转人员、分析人员等11人进行了询问并做了调查询问笔录。”调查相关人员表示决定性的证据是一张高速公路收费发票。

根据笔录,采样人员均表示采样后当天返回成都实验室。根据原始记录中记载的具体采样时间,结合若尔盖到成都的距离,采样当天无法到达成都实验室。而且根据出差费用报销发票中,高速路收费发票上出成灌高速路时间显示,样品到达实验室时间至少为采样第二天,最晚的甚至要到采样后的第四天。

因此,便出现了“样品流转时间早于样品到达实验室时间”,“样品分析时间及出具项目报告时间早于样品到达实验室时间”,“项目原始数据审核时间早于分析时间”这样的“穿越事件”。

处罚

一年内禁止参与政府购买服务

据了解,四川省华检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6594679638X。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八十五条和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等规定,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在2019年4月19日—2020年4月18日期间禁止四川省华检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的项目。

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将四川省华检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有关情况函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并要求各市州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厅字〔2017〕35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川委厅〔2018〕45号)的要求,加强对环境监机构环境监测全过程监督,严厉打击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对弄虚作假行为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责任。同时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和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等要求做好环境监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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