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税务局稽查局主动作为,不折不扣地执行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今年,对符合标准的5家企业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今年以来,市税务局稽查局狠抓落实,强力释放“黑名单”制度的威力,有效震慑了虚开违法犯罪行为,助力维护良好的税收经济秩序和稳定公平的营商环境。

  其中,对符合标准的石家庄港弘贸易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钝卓贸易有限公司、石家庄哆哺贸易有限公司、河北天一商贸有限公司、石家庄左祥商贸有限公司5个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提请市局公布审批,制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告》。

  对河北东明药业有限公司、河北丰科城医药有限公司、河北恒益医药有限公司等16户案件因公布期满撤出。

  同时,对符合标准的五户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法人王某、米某、苑某、王某、施某进行布控,全年共阻止出境5人次,逐步形成让失信纳税人寸步难行的强大社会氛围,切实形成让“黑名单”当事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为守法纳税人营造公平公开、公正透明、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市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提请上级进一步完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系统”,对确定虚开性质恶劣的案件,将相关当事人尽早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对其实施联合惩戒。同时,避免因护照办理时间差导致的证件查询疏漏,制定政策对列入“黑名单”的违法案件当事人,暂停办理护照等证件,确保联合惩戒措施落地生根;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升公布“黑名单”和联合惩戒的综合社会效应,为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营造优质的税收环境。

  (燕赵都市报记者 李会嫔 通讯员 常欣欣 许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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