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自網絡,圖文無關

讀者來信

木子李:

我和丈夫大學同學,大一後半學期建立的戀愛關係。從大二那年開始,我們就在校外租房,開始同居了。當然,對於這種事,肯定不會告訴雙方父母。

我們的房租主要來源於兩個方面:暑期打工賺的錢,不在飯店買喫且自己做飯省的錢。

所以,我和丈夫在戀愛期間,就過着比較接地氣的‘夫妻生活’,雖然有點小清貧,但是,蠻開心的。

記得丈夫有次對我說,婆婆曾問過我倆有沒有偷嚐禁果的事情。丈夫當時不想被婆婆打破砂鍋問到底,就來了句:曉靜說了(我的名字,化名),只有洞房夜,纔可以真正在一起。

沒想到的是,真因爲丈夫這句話,居然被婆婆記在心裏:洞房夜,我和丈夫臨睡時,婆婆遞給我一牀白色牀單,並叮囑我,一定要鋪在最上面。

當時,我和丈夫就給慌了。

最後,還是丈夫把婆婆推出了我們房間,並向婆婆交代了我們之間的真實,這件事纔算消停。

就想問:現在都什麼年代了,婆婆爲什麼還要給我遞牀單?

木子李答讀者問:

你不覺得,有的時候,再精明的父母在子女面前都很單純嗎?因爲做父母的,通常不會對子女設防。所以,很多時候,當我們爲了既得利益向父母撒謊的時候,父母寧願被騙,也對我們深信不疑。

我相信,在你成長過程中一定也對你媽媽說過不少慌,並不是你有意隱瞞,而是不想讓他們太爲你操心,你丈夫也是如此。

那麼,回到你婆婆給你遞牀單這件事上:

1)你婆婆以爲你們之間沒有親密關係,就是單純的讓你們鋪在身下,以免把其它單子給“弄髒”;

2)你婆婆信了你丈夫之前有關你們之間親密關係的你丈夫的陳詞。

以上,就是這件事的整個過程,並非你婆婆“老頑固”,只因爲你婆婆也是女人。

從你的描述中,會發現另外一件事:婚後,你和你公婆並沒有分開住。

如果條件允許,可以在你生了孩子並在孩子斷奶後,搬出去住,因爲:1)相處時間久了,必然會有矛盾;2)婆婆終究不是親媽,兒媳也變不成親閨女。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