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花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

11月21日下午,花溪区人民检察院李钧检察长应花溪区人民法院邀请,列席了区法院第30次审判委员会,这是区检察院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具体行动。

会议由区法院吴莎院长主持,讨论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会上,案件承办法官汇报了该起职务犯罪案件的具体案情及合议庭意见。李钧检察长发表了对案件事实、案件定性等方面的意见,为审委会决策提供了参考。

吴莎院长对李钧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表示欢迎,并指出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对加强审判监督,优化审判质量,提升审判效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要长期坚持这项制度。

李钧检察长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检察院履职尽责的重要形式,是落实最高检关于完善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检法两院承担着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职责使命,今后要通过建立常态化的配合、制约及协作机制,确保国家法律准确统一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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