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訊,暴風集團公告稱,公司董事崔天龍於1月10日通過競價交易賣出公司股票29.6萬股,成交均價爲3.53元/股;於1月16日通過競價交易賣出公司股票71000股,成交均價爲3.40元/股;於1月16日通過競價交易買入公司股票20000股,成交均價爲3.40元/股。按照本次崔天龍先生賣出之後又買入公司股票20000股的成交均價計算,上述短線交易的收益爲-2600元。鑑於本次短線交易所得收益爲負,公司董事會未予以收回。以下爲公告全文:

公告日期:2020-01-17

證券代碼:300431證券簡稱:暴風集團 公告編號:2020-005

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董事短線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 披露內容的真實、 準確、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 漏。

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0年1月17日通過深圳

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專區獲悉,公司董事崔天龍先生實施了短線交易公司股票的行爲,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線交易的基本情況

崔天龍先生於2020年1月10日通過競價交易賣出公司股票296,200股,成

交均價爲3.53元/股;於2020年1月16日通過競價交易賣出公司股票71,000

股,成交均價爲3.40元/股;於2020年1月16日通過競價交易買入公司股票

20,000股,成交均價爲3.40元/股。交易完成後,崔天龍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121,852股,持股比例爲0.34%。

根據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構成短線交易的情形。

二、本次短線交易的處理情況

根據《證券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短線交易產生的收益應歸公司所有。按照本次崔天龍先生賣出之後又買入公司股票20,000股的成交均價計算,上述短線交易的收益爲-2,600元。鑑於本次短線交易所得收益爲負,公司董事會未予以收回。

崔天龍先生對本次交易進行了深刻反省,並對本次違規交易行爲給公司及全體股東造成的負面影響深表歉意,今後將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嚴格遵守

各項法律法規等規定,勤勉盡責,忠實履行自己的職責和義務,杜絕此類行爲的再次發生。

公司將以此爲戒,並要求公司所有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

高級管理人員再次認真學習《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審慎操作,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特此公告。

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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