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香港反對派議員邵家臻被浸會大學解除教務,曾因非法“佔中”被判8個月)

曾因參與非法“佔中”被判8個月的香港立法會反對派議員邵家臻,1月17日發文稱已被任職的香港浸會大學解除教學工作,校方還成立了調查委員會,將就其涉及的“佔中”案進行紀律聆訊。

又一香港高校對違法議員出手 其曾參與非法佔中

2019年4月25日,入獄僅一天的邵家臻因“身體不適”被送往醫院  圖源:大公報

邵家臻在Facebook上表示,他上週向學校查詢新學期的教學職務時,發現本已安排的教學工作已被取消。

17日下午,邵家臻收到浸大校方的信件,信中提及,校方決定解除其原有的教學工作。雖然“講師”身份仍被保留,但從本學期開始,他沒有被安排任何教學職務。浸大同時成立一個內部調查委員會,將就邵家臻去年被判刑的“佔中”案進行紀律聆訊。

邵家臻稱自己1989年入讀浸大,2007年成爲浸大全職講師,“一直以來的工作表現都相當理想”。當選立法會議員後,也遵守職員僱傭合約,將部分議員薪酬上繳大學,“作爲換取時間以處理議員公務”。又稱其人生觀、理想等都是浸大賦予的。

在歷數自己和母校的“情分”後,他話鋒一轉,聲稱被解除教務是“政治清洗”、“政治打壓”,呼籲工會、浸大舊生會及“手足”關注大學是否已經“跪低”。

邵家臻是香港浸會大學社會工作系講師。浸會大學17日回覆香港《文匯報》稱,有關個案正按既定程序處理,浸大社會科學院成立的審覈小組認爲,相關教職員不宜執行教學工作,但並非被解僱或停職。基於隱私問題,浸大不便透露個別員工的薪酬安排。

邵家臻是香港立法會社會福利界議員,因參與2014年非法“佔中”,2019年4月被香港法院裁定“煽惑他人作出公衆妨擾”、“煽惑他人煽惑公衆妨擾”罪名成立,判處8個月監禁。同年5月,他就定罪和刑期申請上訴,但無申請保釋;10月,邵家臻獲釋。

根據香港《基本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內或區外被判犯有刑事罪行,判處監禁一個月以上,並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之二通過解除其職務的,將喪失議員資格。立法會《議事規則》也提到,若議員被判監1個月以上,即使是緩刑,同樣可提出解除議員職務的動議。

2019年12月,建制派議員動議解除邵家臻及另一非法“佔中”議員陳淑莊職務,但未能獲得在席議員三分之二票數支持,議案被否決。

邵家臻並非首位受到高校處理的違法議員。反對派議員鄭松泰此前被裁定兩項“侮辱國旗及區旗罪”罪名成立,他任教的香港理工大學隨後做出決定,2018年6月與鄭松泰約滿後不再續約。

而“佔中”禍首戴耀廷任教的香港大學,目前也已召開“探討充分解僱理由委員會”,審理戴耀廷的終身制教席去留。

史建磊 本文來源:觀察者網 責任編輯:史建磊_NBJ1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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