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鄂尔多斯这家法院发出首份“离婚证明书”,让离婚证明不再尴尬!

11月21日,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发出了首份离婚证明书,这张只记载了当事人身份信息、裁判文书案号和生效情况的证明,有着和裁判文书同等的证明效力。

家住准格尔旗的杨女士表示,自己于2001年离婚,生活中房产交易、贷款等诸多事宜需要离婚证明,而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不仅页数多,还含有大量个人隐私,如感情如何破裂、财产如何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每次拿出来给别人看,感觉又在揭伤疤,也非常的尴尬!

如今,随着离婚证明书的推出,这个尴尬问题得到了解决。在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前者为民政局出具离婚证予以证明,后者由法院出具的离婚裁判文书予以确定。经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事后办理再婚、就业、财产登记等事务时,会被要求出具离婚裁判文书,但文书中包含大量当事人的隐私,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是指由人民法院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制作的,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离婚事实的书面证明,是裁判文书的“精华版”、“浓缩版”,有利于诉讼当事人的隐私与合法权益。

《离婚证明书》是准格尔旗法院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的创新之举(顺应家事审判改革的潮流所采取新的举措),充分考虑了当事人的感受,体现了家事专业化、人性化、社会化的改革方向,也彰显了司法温度。

鄂尔多斯晚报 通讯员 索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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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包裕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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