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为迎接今年的“12.4国家宪法日”,全国各地都鼓足了劲儿~

那么,陕西下一步将如何宣传宪法?

上海为第30届宪法宣传周做了什么准备?

广东开展学习宪法活动的哪项举措开创全国先河?

跟着小编去寻找答案!

陕西省

日前,陕西省深入学习宣传实施宪法经验交流暨现场推进会在商洛市柞水县召开。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实施宪法的重要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精心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进一步在全省掀起学习宣传实施宪法的热潮。要创新方法举措,把握重点内容,明确“学什么”;突出重点对象,明白“谁来学”;落实重点措施,明晰“怎么学”,确保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取得扎实成效。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搞好结合,加强监督检查,把宪法学习宣传实施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实践全过程,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不断提升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水平。

上海市

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5个国家宪法日。12月3日—12月9日是上海市第30届宪法宣传周,围绕本次宣传周的主题——“您好,宪法”。上海市法宣办制作了一系列海报,一起来看看!

广东省

历经5个多月的部署和准备,2018年度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学宪法宣宪法”履职报告现场评议会如期举行据了解,今年最大的创新之处,在于主办单位在总结首届评议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宪法学习宣传的部署要求,将宪法学习宣传作为本次评议活动的重点评议内容。广东省检察院、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知识产权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5家单位接受现场评议,最终均获评“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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