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讓法治成爲民營企業家最大的“定心丸”

  當前,山東正處在新舊動能轉換的關鍵期,民營經濟是一支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對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家的保護要真正體現“平等”的價值。對民營企業和國有企業應一視同仁、平等保護。比如,針對非法佔有公司財產的問題,在國有企業可能構成貪污罪等,而在民營企業,往往很難舉證。

  保護企業家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是前提,有關涉案的財產不能簡單一封了之,要尊重經濟發展規律,實現企業延續。而另一方面,對於穿着“民營企業”外衣的違法犯罪行爲和黑惡團伙,必須認真辨別、堅決嚴厲打擊,這纔是對民營經濟最好的保護。針對涉企糾紛多元化的態勢,建議進一步完善社會調解與訴訟調解相銜接的機制。多元化經濟糾紛往往很複雜,涉及到很多感情因素、歷史原因,有些糾紛僅靠司法訴訟途徑很難妥善解決。應該充分發揮工商聯、商會組織、行業協會的作用,以合適方式請他們介入幫助調解,效果可能更好。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讓法治成爲民營企業家最大的“定心丸”。因此,不論是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還是保護國有企業合法權益,都應以公開公平公正爲目標。對民營企業的平等保護應具有持久性和延續性,不能因經濟形勢的好壞忽冷忽熱。近兩年,山東採取了一系列司法方面的舉措,如出臺服務保障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意見、設立省檢察院派駐省工商聯檢察工作站等,對提振民營企業發展的信心發揮了重要作用。

  (本報記者郭樹合整理)

責任編輯:孫劍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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