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見義勇爲被燒傷 兩男子獲賠49萬)

本報訊 2017年6月27日,岳陽市的汪先生和李先生不顧自身安全,衝入擺有4只液化氣罐的火災現場,確保了現場幾十名顧客的生命安全,兩人卻全身重度燒傷。見義勇爲受傷後,事發地的農莊和保險公司卻對兩人的賠償產生分歧。據湖南省岳陽縣法院1月18日消息,法院審理了該見義勇爲受害者糾紛案件。

據瞭解,2017年6月26日中午,湖南省岳陽市岳陽縣某農莊因廚房環保油發生泄漏,引起火災。當時,正在農莊就餐消費的汪先生和李先生見火災現場擺有4只液化氣罐,存在極大的爆炸隱患,於是衝入火海將液化氣罐拖移到安全地點。兩人因此全身重度燒傷,被送往醫院治療。

農莊對二人的見義勇爲事蹟予以認可,但認爲其已向保險公司投保了公衆責任險,汪先生和李先生的損失應由保險公司在每人次20萬元限額內予以賠償。

保險公司認爲該案系見義勇爲受害者糾紛,保險公司既不是該案事故的引起者,也不是該案事故受益人;即使承擔保險責任也應在確保屬於保險責任的前提下,只在醫療費2萬元和殘疾賠償金18萬元保險限額內賠償,傷者的其他損失均不屬於保險合同賠償範圍。

針對這起糾紛,岳陽縣法院審理後依法判決由保險公司分別賠償汪先生、李先生經濟損失各20萬元,由農莊賠償汪先生經濟損失52821元;由農莊賠償李先生經濟損失37023元。判決生效後,農莊和保險公司均支付了汪先生、李先生的賠償款。

周馨怡 本文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周馨怡_NB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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