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那是一個噩夢般的上午,在白熱的太陽下,濃烈的屍臭通過“我”身上的每一個毛孔往身體裏面鑽,爲了防範虎視眈眈的野狗和無聊圍觀的路人,“我”不得不在兩三百公尺的範圍內來回走動驅趕,因此看遍了老莫破碎的身體的每一個部分,包括認得出來的外表和無法辨認的內臟,“我”還不小心踢到或踩到一些散落的細小屍塊。那年某天,電臺奉命到南部支援演習,本應下午五點報到,結果老莫六點多打電話到司令部,說車子爲了閃避牛車撞到了路邊的樹,修了很久也沒修好。

吳念真說,年輕的時候聽一位作家的演講,有人問這位作家有沒有做筆記的習慣,他笑着說:“很少,因爲我不可能隨身帶着紙筆,而且我相信,該記得的不會忘記,會忘記的應該就是不重要的東西!”一般情況下,確實如此,但總有一些東西最終被遺忘,並不是因爲它不重要,而是它太沉重了,超過了一個人所能承受的極限,爲了繼續生活下去,人們只好強迫自己忘記。正如有些創傷後遺症患者所表現的,在重大的人生變故發生後,他們猶如大夢初醒,選擇性地將夢中的一切忘得一乾二淨,生活重新開始。對他們來說,遺忘,毋寧說是一件幸運的事。     《茄子》這個故事講的,就是一段想忘卻又難以忘記的沉重往事。     三十五年前,“我”服最後一年兵役時,部隊從金門移防颱灣,軍官們大都趁機辦了婚事,娶的都是年紀可以當他們女兒的東部原住民姑娘,只有空中管制無線電臺的臺長老莫一點也不動心,照樣獨來獨往,他說不想害年紀輕輕的姑娘跟着自己這樣的老傢伙當怨婦、寡婦。可能正是因爲這種清高、孤絕的性格,老莫一直沒法升官,一直是個士官長。     那年某天,電臺奉命到南部支援演習,本應下午五點報到,結果老莫六點多打電話到司令部,說車子爲了閃避牛車撞到了路邊的樹,修了很久也沒修好。司令部的人破口大罵,問他爲什麼不早點通報,還說他延誤了軍機,要嚴懲。老莫信以爲真,當晚就臥軌自殺了。     “我”和營部長官接到電話趕到現場,第一眼看到的是老莫穿着黑色軍用膠鞋的腳,腳踝以上不見了,只剩一些碎爛的皮肉,旁邊是一隻手臂,沒了手掌,像擰乾的衣服一樣擱在鐵軌旁。長官要去憲兵隊辦文書手續,囑咐“我”留下照看老莫支離破碎的屍體,以免被野狗叼走。     那是一個噩夢般的上午,在白熱的太陽下,濃烈的屍臭通過“我”身上的每一個毛孔往身體裏面鑽,爲了防範虎視眈眈的野狗和無聊圍觀的路人,“我”不得不在兩三百公尺的範圍內來回走動驅趕,因此看遍了老莫破碎的身體的每一個部分,包括認得出來的外表和無法辨認的內臟,“我”還不小心踢到或踩到一些散落的細小屍塊。烈日當空,蒼蠅們逐臭而來,慢慢聚集,嚶嚶飛舞,地上的屍塊也漸漸改變了顏色,從可以辨認的血肉,最後變成了一模一樣的暗黑或深紫,只有從皮肉中穿透出來的骨骼還勉強維持着可以分辨的白色。     當晚,“我”收拾完老莫的屍塊一回到駐地,就衝進浴室反覆刷洗自己的身體,但無論“我”怎麼洗,都洗不掉周身的臭氣。到餐廳就餐時,打來的菜裏有一道炒茄子,軍隊喫大鍋菜,茄子炒得爛爛的,暗黑中帶深紫,中間夾雜着白色的蔥段,“我”一看到就忍不住衝到餐廳外大吐特吐,當下發起了高燒,滿嘴胡話,一連幾天下不了牀。     老莫頭七那晚,和他同鄉的副營長指着天空大罵,說如果他再不讓“我”平安,就拿他的骨灰去餵豬。半夜,這位副營長帶着一身酒味走到“我”的牀頭,將一把鐵梳子塞到“我”的枕頭下,安慰說:“我罵他了,你沒事了,他這輩子就怕我一個人……這傢伙也沒留下什麼像樣的東西,我撿了一樣給你,讓他保佑你一輩子。”梳子上刻了老莫的名字、兵籍號碼以及購買的時間和地點。     那把梳子跟“我”好些年,1984年“我”寫一個有關老兵娶少妻、一番曲折後有了圓滿結局的劇本,就乾脆給男主角取名“老莫”,也許潛意識裏,“我”是希望老莫也能有這樣的人生吧。劇本完成後不久,有一天“我”突然想起那把梳子時,就怎麼都找不到了。     梳子不見了,記憶卻始終難忘,尤其是茄子與老莫屍體間的關聯,讓“我”在很多年裏只要看到這道菜,就會反胃。“我”不斷告訴自己,這是茄子,很香、很下飯的魚香茄子,跟當年老莫的那些屍塊一點關係都沒有,一直到五十多歲,“我”喪失了嗅覺,才終於克服心理障礙,可以喫下茄子了。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