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祁连新闻】祁连:七项机制为民族团结进步护航

近年来,随着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大省建设战略的深入实施,祁连县顺应新时代民族工作新思路新要求,按照省、州、县决策部署和既定目标,大胆探索实践,建立健全七项工作机制,积极为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思想人文环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得到长足稳步发展。

立常态运行机制。2016年打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年再提升”攻坚战后,原有的县创建机构、工作人员、经费保持不撤不减的基础上,及时对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期间的党委抓创建工作主体责任制、创建经费保障机制等五项制度、十项机制作了进一步的补充完善,从人力、物力、财力、制度机制建设等各方面确保了全县创建工作的常态化和系统性。

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县目标办每年与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各部门单位签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年度目标责任书,要求各单位根据责任清单认领各自目标任务,年终进行综合考核;县创建办先后对2015年前通过州、县考核命名的164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达标单位作了第二轮考核复验,并对新增的7家单位作了首轮达标命名,以双重考核模式保持了创建工作的延续性。

建立联合督察机制。结合全县“五+四”工作安排部署,县创建办联合县委督察室、组织部、统战部,由县委多名常委亲自带队,按照“季度督察+现场观摩+考核”模式对全县各地区、部门、单位创建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察组现场点评反馈并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限期整改,跟踪抓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全县上下牢固树立“在民族地区不谋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就不足以谋全局”的理念,坚持全县创建工作“一盘棋”思想不动摇,定期召开创建工作联席会议,严格相关文件的执行力,齐抓共管,相互协调,联动联创,依法治理,共同推进,率先示范,紧锣密鼓团结、和谐、发展、进步的“同心网”,形成了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处处盛开民族团结进步之花新局面。

建立学习宣传机制。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学习型机关建设,纳入党委(党组)、支部和党员干部学习计划中,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党校教师每年累计讲授民族团结教育专题党课达80余节次,各中小学校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保证了教材、师资、课时的“三到位”。以“日常+宣传月”方式,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建立约谈问责机制。严格落实创建工作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督促“一把手”在创建工作中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统战部长每半年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全县创建工作,各乡镇党委和县直机关各党组(党委)书记年底向县委进行专项述职。对组织领导不力,影响全县创建工作大局的,由县委主要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其间,下发督办通知2期,约谈创建单位负责人6人次。

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深入推进“平安祁连”“法治祁连”“过硬队伍”三大建设,创新推行社会治理“三法合一”工作,不断健全人民调解机制,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做到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零升级、重点人员排查帮扶管控零脱管、宗教寺院管理零疏忽、信息情报搜集零空白、社会面管控零间隙、法制宣传教育零差评、边界交流协作零纠纷、工作督察零死角。近三年,全县累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679起,调处658起,调处成功率达97%。

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滕继伦 马智尧 杨文寿

责编:严久芳

监制:马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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