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69年8月,張志新義憤填膺,爲劉少奇、鄧小平等人喊冤叫屈,批評毛澤東、林彪的錯誤。批鬥會上,張志新毫不服軟,說:“強迫自己把真理說成錯誤是不行的,讓我投降辦不到。

(萬象歷史特約作者:雪爪淤泥)

【1975年4月4日】張志新小傳:探求真理,貴在實踐,忠骨毀滅,浩氣長存的革命烈士

張志新小傳:探求真理,貴在實踐,忠骨毀滅,浩氣長存的革命烈士

1930年12月5日,張志新出生於天津的一個大學老師家庭,上有三個哥哥,下有三個妹妹。1950年(20歲),張志新從天津市第一女子中學(現天津市海河中學)畢業,到河北省的天津師範學院教育系學習。

隨後朝鮮戰爭爆發,張志新響應“抗美援朝,保家衛國”的號召,參加中國人民志願軍。因部隊急需俄語翻譯,她被保送到中國人民大學學習俄語。

張志新小傳:探求真理,貴在實踐,忠骨毀滅,浩氣長存的革命烈士

1952年(22歲),張志新提前畢業後留校,在俄語系資料室工作。她與人大哲學系團委書記曾真,相識相戀。1955年10月1日國慶節,他們喜結連理。同年,她加入了中國共產黨。

1957年(27歲),夫妻兩人被調往瀋陽工作,爲中共遼寧省委機關幹部。1962年,張志新被調到遼寧省委宣傳部當幹事。她育有兩名子女,女兒1956年出生,兒子1965年出生。

張志新小傳:探求真理,貴在實踐,忠骨毀滅,浩氣長存的革命烈士

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發。1968年(38歲),張志新和3萬多名工作人員,一起到盤錦的幹校學習改造。1969年8月,張志新義憤填膺,爲劉少奇、鄧小平等人喊冤叫屈,批評毛澤東、林彪的錯誤。因此,專案組將她以“反對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罪名特別提審,進行批鬥。

批鬥會上,張志新毫不服軟,說:“強迫自己把真理說成錯誤是不行的,讓我投降辦不到。人活着,就要光明正大,理直氣壯,不能奴顏婢膝,低三下四。我不想奴役別人,也不許別人奴役自己。不要忘記自己是一個共產黨員,不管出現什麼情況,都要堅持正義,堅持真理,大公無私,光明磊落……”

張志新小傳:探求真理,貴在實踐,忠骨毀滅,浩氣長存的革命烈士

9月18日,張志新以“現行反革命”的罪名被捕,關押了6年。張志新在獄中寫下《一個共產黨員的宣言》。

關於毛澤東,她說:“中國共產黨從誕生以來,……,毛主席堅持了正確路線。……在最危急的關頭挽救了黨。……(毛澤東的)豐功偉績是不容否定的。但我認爲,在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階段中,毛主席也有錯誤。集中表現於大躍進以來,不能遵照客觀規律,……出現了問題、缺點和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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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三忠於”、跳“忠字舞”,她說:“過去封建社會講忠,現在搞這個幹什麼!搞這玩意幹什麼!再過幾十年的人看我們現在和黨的領袖的關係,就像我們現在看從前的人信神信鬼一樣不可理解。”

她說:“無論誰都不能例外,不能把個人凌駕於黨之上。對誰也不能搞個人崇拜。”

張志新在監獄備受折磨。她寫下遺書,準備自殺。被發現後,嚴加監視,把她綁起來召開批鬥會,批判她“以死向黨示威對抗運動”。

張志新小傳:探求真理,貴在實踐,忠骨毀滅,浩氣長存的革命烈士

1970年5月(40歲),張志新被以“反對毛澤東主席、反對江青同志,爲劉少奇翻案”的罪名判處死刑,報送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

遼寧高院認爲:“張志新動口不動手,不搞破壞。黨員在黨的會議上發表自己的看法,構成犯罪嗎?”因此,改判張志新勞改。

後來,張志新在關押期間,謾罵監獄長,並喊出“打倒毛澤東”的反動口號。最終,判張志新無期徒刑,投入瀋陽監獄勞動改造。

張志新小傳:探求真理,貴在實踐,忠骨毀滅,浩氣長存的革命烈士

1973年11月16日(43歲),監獄組織犯人蔘加一次批林批孔大會,精神已經失常的張志新站起來喊道:“中共極右路線的總根子是毛澤東。”

張志新因此被認定“頑固堅持反動立場,在勞改當中又構成重新犯罪”,被提請加刑。1975年2月27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遵照省委常委擴大會議決定,判處張志新死刑。

1975年4月4日(45歲),張志新受盡酷刑折磨後,被拉到全監獄犯人面前宣判,再送到刑場執行了槍決。

張志新小傳:探求真理,貴在實踐,忠骨毀滅,浩氣長存的革命烈士

文革結束後,1978年10月16日,遼寧省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撤銷原判,宣告張志新無罪。1979年3月1日,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發文,宣佈“爲張志新同志徹底平反昭雪”。

8月,中共遼寧省委作出《關於爲張志新同志平反昭雪、追認她爲革命烈士的決定》,張志新冤案徹底得以平反。隨後,《遼寧日報》刊髮長篇通訊《爲真理而鬥爭》。

平反後,張志新被安葬在瀋陽回龍崗革命公墓,墓碑題詞:“探求真理,貴在實踐,忠骨毀滅,浩氣長存”。

張志新小傳:探求真理,貴在實踐,忠骨毀滅,浩氣長存的革命烈士

(萬象歷史·人物傳記寫作營的第290篇作品,營員“雪爪淤泥”的第24篇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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