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中國海警船(前)在釣魚島海域與日本海上保安廳船隻(後)“擦肩而過”。

  參考消息網10月29日報道 日本《產經新聞》10月24日發表日本東海大學教授山田吉彥的文章《要創設擁有防衛能力的海洋警備隊》稱,中國正在充實艦艇和武器,從經濟上“控制”亞洲、非洲國家的港口,形成海洋基地推動“一帶一路”,並藉助上述行動謀求實現中華民族的復興。

  文章表示,中國在進軍海洋的過程中,一直在推進海上警備體制的改革。2013年整合海上執法機構,設立了在規模和裝備上超過日本海上保安廳的中國海警局。在今年7月,又把該局編入中央軍委領導下的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成爲前者統轄的海警總隊。

  文章認爲,雖然對外的稱呼仍是中國海警局,但前者已變成中國武裝力量的一部分,成爲與解放軍和民兵並肩戰鬥的強力部門。

  文章稱,中國還計劃到2020年將海軍陸戰隊增加到3萬人,其任務是通過強攻登陸來擴大控制區域,以及守衛島嶼上的據點。擴充中國海警局和海軍陸戰隊,是基於沿岸登陸行動的設想。

  在日本,爲使海上保安廳與自衛隊進行合作,自衛隊法第82條規定,在防衛大臣認定需要在海上保護日本人的生命財產以及需要維持海上治安時,得到首相批准後會發佈“海上警備行動令”,屆時自衛隊將代行海上保安廳的任務,海上保安廳則改由防衛大臣指揮。

  文章認爲,日本海上保安廳雖然相當於具有國際水準的“準軍事組織”,可以發揮防衛作用,但不被允許履行國防任務。《海上保安廳法》第25條規定,禁止海上保安廳作爲“軍隊”被組織、訓練以及擁有相關職能。

  文章稱,1950年,海上保安廳應“聯合國軍”要求參與海上排雷行動,導致掃雷艇因觸雷而沉沒,艇上人員1死18傷。人員傷亡對海上保安廳構成巨大壓力,其後它僅作爲單純的警察部門發揮作用。

  文章表示,隨着全球海盜開始“重武裝化”,反政府武裝在紅海沿岸攻擊油輪,海上行動變得兇險,情況遠遠超出海上保安廳作爲警察部門的應對能力。此外,亞洲海洋安保也從重視警察權的體制過渡到了國防體制。

  文章稱,在日本國內,海上保安廳的任務也在增多,需要應對外國船隻侵入管轄海域、盜捕、朝鮮船隻失事後漂流等等。日本政府增強了海上保安廳的人力,2018年度的定編與上年度相比增加了250人,達到13994人,但實際服役者只有12700人,缺編1000人。目前,海上保安廳一面在填補缺口,一面在保衛“日本之海”。海上保安廳的任務太多,要確保遠洋海上生命線安全已經超出海上保安廳的能力範疇。

  文章認爲,日本要對廣泛海域的海洋安全作出貢獻,就需要兼具能與國內外防務機構展開合作的警察權以及對外防衛力的“海洋警備隊”。還有一個方案是,領海歸海上保安廳管,領海以外則由新設機構負責。

  文章表示,日本理當回應國際社會的期待,構建與新設陸上自衛隊水陸機動團合作、對“日本之海”和“世界之海”的安全作出貢獻的體制。如果不能在海洋安保方面跟上國際水準,日本很可能會被甩在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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