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巴东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曾文彬批准逮捕。

曾文彬,男,出生于1979年1月,湖北省天门市人,常住巴东县野三关镇,因犯抢劫罪于2016年4月9日被巴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8年10月10日刑满释放,2018年10月12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巴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经查,2015年至2016年,谭兵波(已判决)伙同曾文彬等人多次随意殴打他人,在巴东县野三关镇、清太坪镇等周边地区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检察机关认为,曾文彬多次随意殴打他人,其行为触犯刑法第293条,涉嫌寻衅滋事罪,遂依法决定对其批准逮捕。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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