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巴東縣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對曾文彬批准逮捕。

曾文彬,男,出生於1979年1月,湖北省天門市人,常住巴東縣野三關鎮,因犯搶劫罪於2016年4月9日被巴東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2018年10月10日刑滿釋放,2018年10月12日,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巴東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經查,2015年至2016年,譚兵波(已判決)夥同曾文彬等人多次隨意毆打他人,在巴東縣野三關鎮、清太坪鎮等周邊地區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檢察機關認爲,曾文彬多次隨意毆打他人,其行爲觸犯刑法第293條,涉嫌尋釁滋事罪,遂依法決定對其批准逮捕。

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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