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水溝與鄰居起衝突,上杭村民用這法子解決了

鄰里之間接觸得多,

難免會發生些磕磕碰碰的事情,

可是凡事好好商量,

若一言不合就動手,

終不能解決問題,

反而使得雙方關係更加緊張。

挖水溝與鄰居起衝突,上杭村民用這法子解決了

接下來,一起看看上杭這一鄰里間

因土地而引起的紛爭案例。

挖水溝與鄰居起衝突,上杭村民用這法子解決了

9月13日,上杭縣司法局南陽司法所接到南陽村調委會的一條糾紛報告信息,南陽村的黃某與鄰居吳某有一件土地糾紛。黃某的家在南陽村與新聯村的交界處,家的後面有一條路,新聯村的吳某稱要把路面的水引到一個溝裏,因此在他的地基邊挖了一個水溝,前兩日雙方當事人因此事爭吵並且大打出手,報警鬧到派出所沒有把該事件解決,因此尋求司法所幫助解決糾紛。

挖水溝與鄰居起衝突,上杭村民用這法子解決了

司法所得知後,立即聯繫國土所和兩村幹部前往現場調解。在聯繫當事人到現場後,雙方各執一詞,情緒激動,並且聲稱大不了就再打一架,打了再說。在與當事人溝通過程中,司法所人員發現,當事人其實是因爲另一塊地有爭議才與其置氣,吳某稱在黃某現住的房子旁邊有他的一塊地,是他從兩個南陽人那兒買過來的,並且那兩人也在現場可以作證,黃某建房子時就佔了他的地,現在又聲稱房子牆外還有寬爲一米五的地是他的,他實在氣不過。而黃某則拿出自己的房產證,堅稱這個土地確實是自己的。

挖水溝與鄰居起衝突,上杭村民用這法子解決了挖水溝與鄰居起衝突,上杭村民用這法子解決了

細心調解,糾紛終化解

在詳細瞭解該事情的原委後,爲避免事態發展嚴重,司法所工作人員立即開展調解工作,組織雙方當事人現場調解。考慮到雙方的土地都是從第三人手上買的,買賣合同上也沒有寫明明確的界址,並且年代久遠沒有辦法考證界線具體在哪個位置,兩家人又是低頭不見抬頭見的鄰居,工作人員運用情與法結合的調解方法,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做通雙方的思想工作,當事人同意現場劃出界線。至此,兩家人因爲此事爭吵許久的土地糾紛終於調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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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中注意傾聽分析當事人的話,抽絲剝繭,才能準確把握當事人的調解訴求。此次調解化解了雙方矛盾糾紛,避免了再次發生打架事件,更重要的是,鄰里關係變得更加和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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