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同仁堂)12日发布消息,揭露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对“蜂蜜过期门”案子的惩罚结果:

经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市场监管局考察判定,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下称同仁堂蜂业)某些运营管理人员在盐城金蜂开展制造时,存有用收旧蜂蜜当做原材料制造蜂蜜、标明虚假出厂日期的情况,对此处以罚金近一千四百万余元。

同仁堂违反食品安全被罚1409万,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启动追责考察,共追责处理十四名名个人。

上年年末,同仁堂蜂业罐装蜂蜜的委托加工方盐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金蜂),被媒介曝出存有“收购过期蜂蜜、涉嫌修改生产日期”问题。

北京市大兴区食药局经调研判定,同仁堂蜂业二零一八年十月起制造的涉事蜂蜜中,有2284瓶流向市场,没收违法所得十一余万元,收走蜂蜜三千多瓶。同时注销同仁堂蜂业食品经营许可证,5年内不可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北京同仁堂表述,责成同仁堂蜂业即刻对有关产品依法收回,对有关经销商依照合同承担责任,并对案件有关责任人做出严肃查处。

同仁堂公示还称,受“蜂蜜事件”影响,并考虑到将来业务调整及有关资产处置,该企业二零一八年营业收入预估将降低约1456.29万元,纯利润预估降低约5778.65万元。

超千万罚款、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经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市场监管局调研判定,同仁堂蜂业某些运营管理者在盐城金蜂开展生产时,存有用收旧蜂蜜做为原材料生产蜂蜜、标明虚假出厂日期的情形,触犯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此处以处罚人民币14,088,266.1元。

经北京市大兴区食药局考察判定,同仁堂蜂业2018年10月起出产的涉事蜂蜜中,有2284瓶注入市场,依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1,740.88元,收走蜂蜜三千多瓶。还要注销同仁堂蜂业食品经营许可证,自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5年内不可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相关涉事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可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是从业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出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小编查询发觉,这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同仁堂的惩罚强度很大。上年年初,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曾给出更高的1824.5万元的处罚单子,但针对的是违法经营食品行为,而不是食品保质期方面的问题。

北京市纪委市监委问责

另据新华社讯息,记者十二日从北京市纪委市监委了解到,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对于媒体曝出的北京同仁堂蜂蜜问题启动问责调研,对北京同仁堂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梅群等3名企业领导干部给与党纪政务处分,规定北京同仁堂集团纪委对有关十几名名公司管理者给与相对党纪政务处分,依照公司管理制度做出职位调整、解除劳动合同及经济惩罚。

北京市纪委市监委调察发觉,北京同仁堂集团党委没有充分发挥在国企的政治核心和领导带头作用,组织管理混乱,对属下公司监管控管失当,对控股企业存有的生产活动和品质管理问题失察失责,有关公司质量管控机制虚化不落实,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损失,对“同仁堂”企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北京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责任人表达,北京同仁堂蜂蜜问题,碰触了食品安全这根红线,危害了人民大众切身利益安全和国有资产权益,应该给予严肃查处。本次共问责处理14名个人,涉及书面检查一人,给与开除党籍一人,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一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人,政务记大过处分一人,诫勉问责一人,别的五人各自给与贬职、撤职、解除劳动关系、调职岗位等有关处理。上述党纪政务处分已于2019年2月3日前全都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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