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日前,經深圳市光明區委批准,光明區紀委監委嚴肅查處了該區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光明建發集團)黨委及相關人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經查,2020年1月4日,光明建發集團借年終述職會之機違規組織公款大喫大喝,食用高檔菜餚,飲用高檔酒水,安排高標準住宿,揮霍浪費公款。該集團黨委及其班子成員,違反政治紀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班子成員及有關人員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頂風違紀,性質嚴重,影響惡劣。

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等規定,2020年1月19日,光明區紀委監委經研究並報區委批准,決定責令光明建發集團黨委作出檢查並予以通報;對該集團12名責任人給予相應黨紀政務等處分:給予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國玖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給予黨委副書記、總經理翁良樹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給予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監事會主席朱偉強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給予黨委委員、副總經理李偉祝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給予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劉煒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其他領導班子成員穆聖庭、鄭建民、劉鐵軍、陳冠羣、麥錦太5人黨內警告處分、周堂(非黨員)政務警告處分,給予該集團第二黨支部書記、人力資源部部長聶庚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責令所有違規參加公款喫喝和住宿的人員退繳相關費用。

另據深圳衛視"第一現場"節目報道,1月13日,該節目曝光了深圳市紀委監委暗訪組暗訪調查光明建發集團年終述職會的視頻。視頻顯示,在述職會結束後,會場"搖身一變"成了奢華晚宴現場,並提供了海鮮餐和茅臺酒。此外,主辦方還爲每位參會人員在該豪華酒店內預定了一晚住宿。

節目中稱,這場中式宴會的菜單包括海蔘、象拔蚌、洋蔘石斛燉鮑魚湯等名貴海鮮,不含酒水,每桌要價5000多元。光明建發集團負責人張某還在致辭中稱:"我們喝的這個酒,高興的酒,快樂的酒,也爲我們美好的未來,給乾一杯。"

暗訪人員發現,這場晚宴的用酒全部來自宴會廳角落一間隱蔽的小房間內,由該公司專門安排的員工和酒店工作人員多人把守,寸步不離房門,外人不得入內。暗訪人員從這個房間毛玻璃的一條縫隙處,看到了宴會所用的白酒,全部都是茅臺。

據調查,在宴會現場喝的大瓶茅臺酒,市面售價每瓶8000元左右。暗訪組粗略計算了一下,按照一箱4瓶計算,光明建發集團此次喝掉的茅臺酒,總價在16萬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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