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7日電 據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香港本地進口商怡中物流有限公司從印度尼西亞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27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被判罰款2.2萬元(港幣,下同)。該公司過去已4次因非法從智利、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及韓國進口有害電子廢物被定罪,最近一次是在11月6日被判罰款5萬元。

部分有害電子廢物。圖片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香港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人員2018年5月在香港海關的協助下,於葵涌貨櫃碼頭截獲一個從印度尼西亞進口的貨櫃,報稱載有集成電路,經查驗後證實載有屬有害電子廢物的廢印刷電路板,市值約爲50萬元。

環保署已即時將截獲的貨櫃退回來源地,並通知當地相關部門跟進,及按照《廢物處置條例》檢控涉案的進口商。

環保署發言人強調,廢印刷電路板爲有害電子廢物,含多種重金屬和其他有毒化學物質,屬化學廢物,受現行化學廢物處置法例規管。爲保護環境,環保署嚴格打擊非法進出口有害廢物的活動。

發言人提醒從事廢料回收的進口商,切勿非法進口(包括進口香港或經香港轉運)或出口有害廢物。

根據《廢物處置條例》,除非事先領取有效許可證,任何人士進口或出口有害廢物即屬違法,初犯者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其後再被定罪,可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2年。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