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一高速公路測速點位與限速值彙總
摘要:超過50%、未達到70%的:罰款1000元,記12分,扣留駕駛證,可以並處吊銷。超過50%、未達到70%的:罰款1000元,記12分,扣留駕駛證,可以並處吊銷。
“十次事故九次快”
這就是對超速最恰當的描述
這句話
被交警蜀黍時常掛在嘴邊
各位交通參與者也應該“分外親切”
可是明知超速危險多
還是有人要飆車
爲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
張家口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
現對張承高速張家口段的
測速點位以及限速值
公示如下↓↓↓
測速點位及限速值
相關處罰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速超過限速值:
未達到20%的:罰款100元,記6分;
超過20%、未達到50%的:罰款200元,記12分;
超過50%、未達到70%的:罰款1000元,記12分,扣留駕駛證,可以並處吊銷;
超過70%的:罰款1500元,記12分,扣留駕駛證,可以並處吊銷。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速超過限速值:
未達到10%的:予以警告。
超過10%、未達到20%的:罰款100元,記3分;
超過20%、未達到50%的:罰款200元,記6分;
超過50%、未達到70%的:罰款1000元,記12分,扣留駕駛證,可以並處吊銷;
超過70%的:罰款1500元,記12分,扣留駕駛證,可以並處吊銷。
來源:張家口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