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廣東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華楠決定逮捕)

廣東省深圳市委原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李華楠(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廣東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廣東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華楠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廣東人民檢察院對深圳市委原副書記李華楠決定逮捕

廣東人民檢察院對深圳市委原副書記李華楠決定逮捕

劉效武 本文來源:最高檢網站 責任編輯:錢珏曉_NBJ10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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