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必須先了解一下事情始末。一所高中內11名高二學生在宿舍喝酒,被學校管理人員發現後,以嚴重違反校規校紀爲由,對11名高中生全部做出了開除的決定。

不得不說,我們國家目前對於未成年人飲酒還真沒有明確的規定,只是只是指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出售酒類飲品。所以,未成年人飲酒也就難以從法律上有效的監管。同時,這些馬上就要18歲的小夥子們,對於成年人的生活又有一種莫名其妙的嚮往,所以我國現在菸民酒民比例正在趨近年輕化。我們可以很容易地猜到這些孩子們當時內心的想法:像真正的男人一樣,坐在一起,喝酒,聊天。真的是令人嚮往啊。所以,這些孩子喝酒的目的比較單純,沒有什麼嚴重的地方。

但是,法律在這一方面沒有有效的管理,就只能靠校規了。確實這些年輕人喝酒有時候比大人們還嚇人。喝多了耽誤上課也就罷了,萬一喝出人命來可不是小事。所以尤其是這麼多的學生在宿舍裏集體喝酒,你要說他們是安安靜靜的估計實在是沒人信。肯定是製造出噪音來了。這樣的行爲學校有必要,也必須遏止。否則一旦形成了風氣,就很難扳回來了。同時,這些學生肯定是抱着“法不責衆的”小心眼的,所以,學校方面必須嚴厲處置,殺一儆百,不能讓這些孩子們以爲隨便就混過去了,萬事大吉,這不僅是對學生們的學習負責,也是對學生們的健康負責。

學校的目的是好的,但是開除?說句實在話,真的是過分了。每一個孩子考高中、考大學都不容易,何必要因爲一次的犯錯,要讓他們拿一輩子的前途來抵償呢?完全可以給他們暫時的停課、回家反省,或者哪怕給個處分也好,如此強硬的手段,可能帶來更復雜的局面。好心歸好心,但是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過度激烈,只會起到反作用。

所以總的來看,學生們在宿舍裏喝酒,這不僅僅是對自己學習的不負責任,也是對自己健康的揮霍。而學校方面也應當注意,這樣處理實在是有點過激了,完全不必如此激進。給學生們一次機會,難道不比一棒子打死更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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