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牡丹區安委會17日下發的《關於禁止電動自行車上樓充電的通知》要求和省公安廳《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規定,爲切實從源頭上消除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進一步預防和遏制火災事故發生,從現在開始,凡牡丹區轄區內的所有電動自行車禁止上樓停放,且不再允許上樓充電。

牡丹區下發通知!即日起,轄區內電動車禁止上樓停放充電!

(網絡配圖)

據牡丹區安委會辦公室負責人介紹,近些年來,隨着我市高層樓房小區日漸增多,不少市民選擇將電動自行車停放並上樓充電,並引發了不少安全事故,給我市人民羣衆生命財產造成不少損失。根據省公安廳“五條禁令”規定,牡丹區全面加強電動自行車監管,市、區住建部門全面做好監督新建住宅小區同步落實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和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建設規劃,嚴格源頭管控。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各住宅小區加強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建設和管理,協助消防部門落實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管理及消防設施等責任,指導督促在老舊住宅小區劃定安全區域,設置好小型集中臨時充電點,滿足居民爲電動自行車充電需求。消防部門則加大對居民小區、出租房重點區域的監督檢查力度和頻次,嚴懲各類消防安全違法違規行爲,對拒不改正的要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同時加強消防安全知識和警示教育宣傳培訓。

牡丹區下發通知!即日起,轄區內電動車禁止上樓停放充電!

各鄉鎮街道辦督促村(居)委會、住宅小區和物業企業落實好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管理規定,落實好管理人員責任,實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充電設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同時在公共走道、樓梯間、門廳內張貼禁止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標識,督促開展自查自改,依法查處電動車消防安全違規停放充電行爲。

菏澤日報記者 周天宇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