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27日訊(記者 莊園)記者從黑河市愛輝區委宣傳部瞭解到,11月27日,黑河市愛輝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梁明等13人涉惡犯罪團伙案件,被告梁明等13人分別以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破壞生產經營罪、虛假訴訟罪等5項罪名,處以二十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這是黑河市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宣判的首起惡勢力犯罪團伙案件。

愛輝區人民法院對惡勢力團伙案件公開宣判。

2014年,被告人梁明掛靠某建築工程公司承包黑河市某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項目一期建築工程施工。2014年至2017年期間,以梁明爲首的13人惡勢力犯罪團伙,對該房地產開發公司實施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破壞生產經營、虛假訴訟犯罪活動,並非法拘禁他人,嚴重擾亂該房地產開發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宣判現場。

11月27日上午,愛輝區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相關法律,作出如下判決:被告人梁明犯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破壞生產經營罪、虛假訴訟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一千七百萬元。被告人梁成龍、魏欣等12人,分別判處十一年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不等的刑罰,並處罰金。有力打擊了涉惡犯罪團伙的囂張氣焰。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